中国器官移植正有序发展 医学界呼吁为脑死亡立法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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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很多中国人认为保存遗体的完整才是对逝者的尊重,这对于器官移植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阻碍。
但在过去十几年的社会进步和观念改变下,从年均寥寥无几的自愿遗体捐献数量,到现在一年高达四五千宗器官捐献的数量,从一度停滞的器官移植困境,到现在每年一万余例移植手术,中国的器官移植事业正悄然从备受诟病走到有序发展。不过,如何鉴定死亡、高昂的医疗费用等问题,均对器官捐赠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阻碍。

专业人才的匮乏、高昂的医疗费用、以及如何鉴定死亡等等问题,均对器官捐赠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阻碍。(资料图片)

在90年代,器官移植一度在中国成为禁忌一样的存在:成功率不高,有违传统观念,更有民间传言移植到人体的器官来自猪只。直到后来,国内各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和数量不断发展,才让中国人渐渐打消对器官移植的顾虑。

时至2005年,时任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决心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伦理的器官移植体系,政府也高度重视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后来,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出台,推动器官捐献移植规范开展:

2007年,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器官捐献的来源和公民捐献器官的权利。
2009年,原卫生部下发《关于境外人员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限制“移植旅游”。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器官买卖和非自愿摘取器官入刑。
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确保器官捐献移植的透明、公正、可溯源性。
2015年1月,中国停止死刑犯器官的使用,公民捐献成为唯一合法来源。

尽管当时有声音认为,公民捐献成为器官移植的唯一合法来源,是“中国器官移植的冬天到了”。但事实却显示,中国公民器官捐献数量大幅提升,从2014年的1500宗增长至2766宗,再到2016年增长至4080宗。黄洁夫表示,“今年我们预计器官捐献会超过5000例,器官移植手术会达到1.5万至1.6万例。”

不过,器官短缺问题仍然严重。据悉,中国器官移植数量已位列世界第二,每年实现的器官移植手术有一万多例,但现阶段的器官供需比是1:30。中国每百万人口的年捐献率从2010年的0.03上升到2016年的2.98,位列全球44位,与国际水平仍具明显差距。

中国以“心死亡”为死亡判定标准

如何认定患者死亡,是影响器官捐献的关键问题之一。对此,包括黄洁夫在内的不少医护人员认为,中国确实应该考虑“为脑死亡立法”的问题,呼吁政府应在法律上给予脑死亡认可。

事实上,中国传统以“心死亡”为判定标准。依据此标准,即使医生宣布脑死亡者去世,如果家属不认为脑死亡者已故,医院也不能停止治疗。结果,脑死亡患者等待捐献的器官会逐渐受到感染,尤其是像肺脏这样与空气接触的开放型器官更为明显。

许多发达国家已先后为脑死亡立法,承认脑死亡即是人的死亡。但在中国司法实践中认定死亡的标准是,心脏、脉搏停止跳动,呼吸停止。脑死亡在司法实践中还没有被采纳。

例如患上“渐冻人症”,早前留下遗嘱要求死后捐出器官的北大女博士娄滔,即便最终不治身亡,也需要等待到“脑死亡”和“心死亡”两种状态下,才能进行器官移植摘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