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当庭认颠覆国家政权罪 环时:教台湾人遵守大陆法律

撰文: 张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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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进党前党工、NGO工作人员李明哲,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一案昨日(11日)在湖南岳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李明哲当庭认罪,并在镜头前表示“对自己行为深表忏悔”。
内地官媒《环球时报》今早发表社评,指事件“教台湾人自觉遵守大陆法律”。

李明哲在镜头前表示:感谢(大陆)司法单位文明办案。(影片截图)

《环球》社评题为《李明哲案教台湾人自觉遵守大陆法律》。文章首先指,李明哲案有30余名被告近亲、记者等各界人士参与旁听,法院又透过网络进行全程视频和图文播报,相较于以往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而言,这样的公开审理少见,且显示了法院对依法办案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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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李明哲妻子李净瑜曾多次表示,李明哲会被“被认罪”、受到“虚假审判”等。《环时》社评批评她自李明哲被捕后,一直“表现蛮横”;至于她期待的“正义降临”,“就是让李明哲快速回到台湾”。

但社评续指,李明哲能否回台湾、何时回,李净瑜都说了不算,“要大陆的法律说了才算”,并强调“这是法治国家一个基本常识”,法律最终会让无赖耍横装不懂的人明白。

《环球时报》就李明哲案发表社评。(网络截图)
李明哲被调查后,台湾有些人跳出来,借助‘国际力量’展开‘营救’,在21世纪的今天,台湾居然会有人出此馊招,足可见他们的愚昧与无知。 大陆不像台湾,“国际力量”喊两声就会发颤。大陆有自己管理NGO的法律,更有自己的法律尊严。谁的护身符也不管用,试图借助于“国际力量”迫使大陆改变法律,只会碰一鼻子灰。
《环球时报》社评

《环时》社评最后指,李明哲之前也有类似的案件,但由于没有公开,引发台湾和国外一些媒体的臆测,编造出离奇故事。“这次公审,有助于台湾舆论认清事实,体会大陆法律的公平严明。同时,它也有利于反击境外舆论将此类案件往‘打压人权’方向的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