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以纳粹比拟港独 吁港府引《公安条例》予以惩戒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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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中文大学民主墙上出现“港独”海报,有内地生疑因不满当中内容,撕去海报,触发中港两地争议。今日(9月10日),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侠客岛”微信公众号发表评论文章,指港独主张于法无据,又声称要探讨如何利用法律手段,制裁港独。“侠客岛”呼吁港府:“不管‘港独’份子的主观意图能不能得逞,都不应姑息养奸,只要他们实施了违反法律的行为,造成了社会危害,就应该予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惩戒制止。”

该内地女生在中大民主墙撕下港独海报后,中大学生会成员上前交涉。(SocREC 社会记录频道)

官媒:违宪主张不受言论自由保障

“侠客岛”不认同港独支持者受言论自由保障,认为根据《基本法》条文,“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份”,故此港独主张属于“违宪违法的禁忌”,堪可比拟纳粹之于德国,以及分裂联邦之于美国,触及“中国近代史最大的痛”,损害中国主权完整统一:

从这一角度,香港通过法律将“港独”列为禁忌,跟德国将纳粹列为禁忌有同样的合理性。
教育大学的民主墙日前曾出现“香港独立”、“支援中大学生会”等字句。(教大学生会Facebook图片)

援例指警方可没收“破坏社会安宁”物品

“侠客岛”声称,虽然香港尚未按《基本法》第23条,就“制止分裂国家、制造判乱的行为”订立本地法例,又未曾建立“以‘港独’言行入刑的先例”,但并非无下手途径。

“侠客岛”认为,香港《公安条例》第3条规定,假如警方有合理依据,判断“旗帜、条幅或其他徽号,相当可能会导致或引致破坏社会安宁”,便可禁止展示及没收相关物品,任何人抗拒执法即属犯罪,最高监禁两年。该公众号又指,《国际人权公约》订明言论自由可因应“国家安全或社会秩序”,透过法例“予以限制”。

指控港英利用学生会控制大学生

按“侠客岛”所论,港独思潮始于2014年占领运动后,政改方案遭否决,年轻人诉求不得宣泄,“给了外部势力以可趁之机”;同时香港贫富悬殊加剧,房价高企,年轻一代上流机会有限,“为负面情绪提供了土壤”。此外,“侠客岛”指控港英政府“利用学生会系统控制大学生”,以法律手段确立学联地立,又保证其有充足资金,致使如今大专管理层都有所避忌,港独思潮在各大专学生会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