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游客丽江被殴毁容案宣判 6被告最高判囚3年半

撰文: 杨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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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家住珠海的网友“琳哒是我”发布微博,称自己在丽江游玩时被一群男子围殴致面部毁容。案件今天(17日)在丽江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六名被告人被判1年至3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六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女游客丽江被打毁容案宣判,六人获刑。(网上图片)

法院裁定被告人和荣松犯寻衅滋事罪及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被告人杜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曹二车龙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吴原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赵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和凌波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案发地点。(网上图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女游客董某某、张某、孙某3人到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宁蒗松果儿烧烤屋”包间内吃烧烤,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随后也到该烧烤屋大厅吃烧烤。被告人一方对被害人一方进行挑衅,并对3名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之后6名被告人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董某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2级,被害人张某、孙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案件审理过程中,董某某与6名被告人就附带民事赔偿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董某某申请撤回其附带民事诉讼。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撤回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