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税:施压减排的“贸易武力”?|碳中和赛跑・二
【碳中和赛跑】首篇文章讨论了碳交易市场的现况。设定碳排放权,客观上会加重本土企业的生产成本。故此,为了保持本土企业在全球化市场的竞争力,和杜绝“碳泄漏”,欧盟7月份便公布了名为“碳边境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的建议书,就是冀填补漏洞的提案,声称保证外地国家和本地企业,都能“站在公平起跑线上”共同实现减排目标──然而,原意为实现全球减排初心的政策,为何也会成各国争相批评的对象?
此为【碳中和赛跑】专题系列的第二篇。
为达到2050年全面碳中和目标,欧盟在7月初提出了“碳边境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又称碳边境税,carbon border tax)的措施。
在欧盟的角度而言,由于现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落实碳排放权市场等碳定价机制,若然一国自行推行碳交易机制,难免会加重该国本土企业的生产成本,那对它们相当不公平,且还会让买家改用其他成本更低的同类外地(通常是未有任何碳定价机制的国家)商品,变相造成“碳泄漏”(carbon leakage)──将原本在本地排放的温室气体转移到外地排放,失去全球碳减排的制度原意。
所以,欧盟认为有必要引入以税项为本的“调整机制”,规定任何出口至欧盟的*受规范商品都要为其碳含量缴税;若然出口国本身已有符合标准的碳定价机制,欧盟会按个别情况作出价格减免,务求使外地企业和本地企业都在碳成本方面“站在同一条起跑线”。
受规范商品:根据欧盟委员会建议书,CBAM机制推出初期所覆盖的规范商品仅包括水泥、肥料、钢铁、铝和进口电力五大类,占欧盟整体经济活动碳排放量总额约13%(见上图)。
暂时来说,观乎首批正研议纳入CBAM之五大类商品的欧盟进出口情况,预计初期受欧盟CBAM机制影响最大的将是俄罗斯、土耳其、乌克兰、白罗斯、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其中部分国家已表明反对欧盟这一倡议,认为这是欧盟加诸在粗放型产业密集经济体的“保护主义”贸易壁垒。
“站在弱势国家的角度来看,它们也许有点被动,尤其是一些比较依赖制造业的新兴国家……但从ESG角度来看,(CBAM)对全球实现《巴黎协定》中全球平均升温于2050年前控制在1.5℃以内的目标,肯定是好的。如果不这样做,永远会有些国家为了逃避碳税,将工业放在一些愿意为经济而牺牲环境的国家。”特许ESG分析员冯健铿说道。
“保护主义”贸易壁垒?
不只发展中国家,连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发达工业国,也质疑欧盟CBAM机制是否与公平贸易原则相悖:澳大利亚贸易部长邓肯(Dan Tehan)认为,该措施可能违反世贸组织规定:
我们非常担心CBAM实质上只是一种新的保护主义机制,最终破坏全球自由贸易,并打击澳大利亚本土出口商和就业机会。
美国气候特使克里(John Kerry)过往也曾对碳边境税表达过担忧,认为它应只被作为全球减排的“最后手段”(last resort):“这确实会对经济、关系和贸易产生了严重影响。”克里接受英媒专访时说道。他呼吁,欧盟应该等到11月初格拉斯哥气候峰会(COP26)召开后,与各国领袖深入讨论后才谋求行事。
至于韩国产业部长文胜煜则建议欧盟,应将韩国这类已有实施类似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的国家,纳入免征碳税对象,避免本土企业遭到“重复监管”。
香港地球之友行政总裁洪蔼诚博士则对欧盟CBAM机制持观望态度:“从政策层面上,这似乎想迫一些发展中国家去跟随(欧盟标准)。其实,各国在《巴黎协定》中已达成一定共识,是要拨钱去支援新兴国家的减排工作。”
故此,洪蔼诚引述一些海外研究建议,届时CBAM一旦落实,欧盟可以考虑将从发展中国家收取碳税所得收入,用作购买发展中国家提供的碳配额,变相推动它们多想办法以低碳方式完成生产活动,从而将因减排措施而多出的碳配额,放在国际碳交易市场售出──这既可达成不违背减排初心的碳市场循环机制,又可协助发展中国家加速绿化转型。
欧盟的重新定位
冯健铿则认为,过去欧盟在国际舞台上一直被夹在大国中间,这次它或可以用一种新的工具,增强自己的国际话语权:“减排始终是世界语言,它(欧盟)尝试在此寻觅一个不需要单方面依赖某个国家的位置。”
“欧盟现在肯定已占据世界减排进程的领先和主导位置。它很早就做了(各种减碳政策),而且还要很认真做。尤其北欧国家,它们的减排意识真的很强。”冯健铿说道。
气候变化是全球人类面对的共同危机,国际贸易利益固然需被顾及,但只要各国对共同减排的初心保持一致,从这角度来看,欧盟这个碳边境税提案,其实不需被过份解读。
更何况,欧盟亦已率先提出:若然出口国本身已有符合标准的碳定价机制,CBAM就会个别按量调整碳税率。若然全球主要工业国都采取了类似欧盟碳交易市场的碳定价机制,所谓“碳税”就不会对其起到作用。
在此情况下,出口国甚至还可将原先将要缴付给欧盟的碳税支出,透过国内碳排放权配额发放及交易机制,转化为己国的收入,一样可以同步促进减排进程和维持经济增长。
故此,与其执着于CBAM是否“贸易保护主义”的产物,各国倒不如尽快完善国内碳交易市场机制,促成一套国际碳定价标准,最终实现全球共同减排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