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程式“打卡”同意性行为 澳大利亚警方盘算漏洞百出?

撰文: 蔺思含
出版:更新:

既然人们可以养成在进入餐厅前扫描二维码的习惯,何不设计一款手机应用程式,让人们在发生性行为前登记同意、避免事后争拗?——澳大利亚警方近日提出这个大胆的设想,试图应对性侵和性骚扰案件中始终无法证明“自愿性”的问题。
但提案一出,反对和质疑的声音便汹涌而来。“性同意”(sexual consent)的难题真的能靠一个简单的按键解决吗?其优势和漏洞在哪呢?

澳大利亚布里斯本3月4日的公义大游行,示威者反对性侵及性暴力。(Getty)

近一个月来,两宗涉及澳大利亚检察总长以及前政府职员的性侵指控曝光后,一场关于性侵和性骚扰的激烈声讨席卷澳大利亚。全国四十多个城市举行了“3月4日公义大游行”(March 4 Justice)。近两年澳大利亚警方接到的有关性骚扰的指控数量也增加了。根据澳大利亚犯罪数据及研究局(Bureau of Crime Statistics and Research)本月公开的数据,2020年澳大利亚性骚扰举报案件比起往年增长了10%,有15,000名女性举报,但只有2%的被告在法庭被判有罪。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斯省(New South Wales)警务处长富勒(Mick Fuller)指,低定罪率的一个关键原因,便是如今的法律缺乏对“怎样才算同意性行为”的明确标准。来自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RMIT University)的副教授、暴力和性侵的研究者Nicola Henry亦称,“性同意”难被证明,这也是为什么司法制度难以为受害人伸张正义。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斯省警务处长富勒提出提出用应用程式获得性行为双方的明确同意(explicit consent),但却遭到一众反对的声音。(Getty)

于是,富勒18日在澳大利亚《每日电讯》(The Daily Telegraph)上撰文提议运用手机应用程式来确认双方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性行为。他提出,程式可以是交友软件的一项内置功能,也可以是一款独立的APP,使用者能在上面输入个人资料、签署数码协议,有关的资料亦会被加密处理和储存,以备需要时使用。

富勒的设想乍眼似乎直中要害,但却留下了一堆严重的且技术无法解决的漏洞——在程式上确认同意就是真的同意了吗?性行为过程中若一方叫停又如何?事前“打卡”破坏气氛,现实中人们真的会这么做吗?——绕来绕去,似乎又回到了“自愿性行为”的老问题上。

何谓性同意?

表面上,在应用程式上确认双方同意发生性行为能确保当事人予以明确同意(explicit consent),但它却无法防止一方在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下作出同意。再者,通过应用程式登记的“明确同意”仍然可能是受害者在行为或精神胁迫下做出的。更糟糕的是,这种“明确同意”的证据更能被用来在法庭上为性侵者开脱。

性侵的亲历者Joyce Short提议人们把#FGKIA作为 “同意”的几大原则── Freely Given(自愿)、 Knowledgeable(理智、清楚知悉)、 Informed Agreement(知情协议)。(网页截图)

西方陆续推新法 没双方同意则属强奸

尽管面部和指纹识别等功能可以保证操作者为本人,但性侵案中犯罪者大可以逼迫另一方按下确认。在荷里活金牌制片人韦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一案中,受害女性不少出于自己丧失工作机会、前途被毁的恐惧而“同意”了韦恩斯坦的骚扰和侵犯行为,如此做出的“同意”真的是同意吗?

插画家、性侵亲历者Joyce Short曾在TED演讲中提出问题:年少时被父亲带到床上、紧紧拥抱并遭摸胸的她震惊得当场僵住了,难以抵抗且“僵住了”的她的“默许”真算是同意吗?

在近几十年女权运动的推动下,有关“同意”在法庭上的概念也开始发生了变化。过去,性侵受害者一度需要做出明确拒绝,才能被视为不同意进行性行为,但现在越来越多国家都修定法例,若没有双方同意下发生性行为,也足以入罪。暴力和性侵的研究者Nicola Henry称,如今部分地方的法庭需要双方均作出正面的或积极的肯定。

丹麦iConsent原意是减低发生性行为“同意与否”的争拗,但下载率甚低。(网上图片)

正如丹麦在今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性侵法例,以往控方须证明强奸案被告以暴力强迫无力抵抗的受害人就范,但新例表明,一切没经双方同意的性行为(non-consensual sex)就属于强奸。丹麦也成为欧洲第12个按此定义修订性侵法的国家。瑞典早于2018年修订该法后,强奸案定罪案例增加了75%。

就着“性同意”的问题,丹麦上个月亦推出了名为iConsent的应用程式,用家可输入性交对象的电话号码,对方有权选择接受或反对,但有效期只限24小时。不少律师提出质疑,认为受害者受到胁迫的可能性,而且这项电子证明也难以在法庭上判别一个人是否有干犯性侵。

另外,双方虽然在性行为前确认了同意,但过程中却随时可能叫停。考虑到这一点,丹麦的iConsent要求使用者在发生性行为前、过程中以及结束后都在程式上确定。可是,程式推出至今,下载数量仅有五千多,在Google Play应用商店上的评分也只有两粒星。这反映用户使用率极低,根本无效阻碍或减少性罪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