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国会通过法案 更改性别毋须出示性别认同混乱证明

撰文: 梁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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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国会周四(12日)通过法例,容许公民年满16岁后可以更改自己的性别和姓名,而毋须出示由医生签发的“性别认同混乱”证明。法案现有待总统索萨(Marcelo Rebelo de Sousa)签署正式生效。

葡萄牙通过法例后,便会成为欧洲第六个拥有变性自主权的国家,容许跨性别人士可以在毋须监护人同意或医生诊断下,更改性别。欧洲各国之中,丹麦、马尔他、瑞典、爱尔兰和挪威均奉行有关政策。法案亦规定不得对出生时拥有男女生殖器的双性婴儿施行手术决定性别,必须等他们长大后自行决定。

当地2011年通过的法例列明,跨性别人士需要年满18岁,并且获得医生诊断患有性别认同障碍,方可更改性别。

左翼集团(Left Bloc)议员库尼亚(Sandra Cunha)在投票前发言指,没有人需要第三者来验证自己是男或女。

现时法案仍有待属保守派的总统索萨签署生效。索萨曾表示,反对跨性别认同视为异常病理或精神状况。惟在4月中时,他曾否决国会通过的第一版法案,并称希望要求16至18岁未成年人就此提交医疗报告。

法案经修订后,现列明16至18岁未成年人需提交确认更改性别意向的医疗报告,而毋须证明患有性别认同障碍。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