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是“财产”还是“生命”? 韩国宪法法院最快今月有结论

撰文: 欧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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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任何宠物都拥有生命,应当拥有被尊重的权利───这相信是不少人和宠物爱好者的理念,不过在法律则可能不是这回事。韩国宪法法院正审理一宗与宠物相关的法例:到底宠物应当视为生命,还是只属财产?

韩国愈来愈多人喜爱饲养宠物,图为2018年5月大邱刚举行的宠物美容师大赛。(视觉中国)

2015年韩国发生一宗严重虐待宠物事件,1名男子用铁棍殴打邻居的宠物狗至死,被判处赔偿200万韩圜(约1.4万港元),理由是“破坏他人财产”。宠物在韩国法律仅被视为“财产”,而非“生命”。

愈来愈多人饲养 现行法律无视宠物权益

韩国过去所有与宠物相关的官司,均以个人财产为方向作出裁决。若猫狗死亡,赔偿一般参考同种市价给予赔偿,让主人多买一只。如此判罚一直为人诟病,有声音批评法律无视了宠物权益,及无视宠物死亡后对主人带来的精神伤害。韩国动物权益关注组织CARE发言人朴秀妍(音译)表示:“正因为韩国法律视宠物为财产,所以一般法庭对虐宠案件只会从轻发落。”

如此争论直到2017年3月,正义党主席李贞味提出动议要求修订有关法案,政府终于正式回应。宪法法院现正审理相关案件,相信至今月尾会有结果。

韩国宠物数量持续上升,2017年首度突破1000万,愈来愈多人选择饲养宠物。朴秀妍表示,这代表愈来愈多人视宠物为家中的一份子:“我们应当参考德国及瑞典法案,视宠物为正式的第三者,而非单纯一个‘物件’。”

(韩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