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欺凌】比𠝹手更黑暗 网络自残成社会隐患
慈善组织Selfharm总监Rachel Welch指出,网络自残和身体自残同样是自残,但两者之间存在差异,例如#roastme这类网络自残行为,牵涉到第三方,这在身体自残上是看不到的。此外,网络自残的行为在心理上更为复杂。她解释:“割手等自残行为是对心灵痛楚的一种身体回应,它可以令人从心灵的痛苦中转移开来;网络自残则以另一种心灵创伤来替代原来的心灵痛苦。这种负面情绪的强化令人非常忧虑,自残行为会因而快速改变甚至升级。”所谓升级,就是网络自残的人会开始对身边关心他的人进行网络欺凌。
Welch认为,对网络自残方面的研究存在一定困难,因为它牵涉到羞耻的感觉。她解释:“那些网络自残的人其实恐惧被人揭发自己在网上侮辱自己,因为这会带来极大的羞耻和屈辱感。”专门研究数码科技和新科技应用的英国权威青少年心理学家Richard Graham博士同意这个讲法,他补充:“对年轻人来说,要在群体中建立形象和关系,便需要令自己显得成熟得像成年人一样,故他们害怕被别人发现自己行为像个孩子似的。”
Graham表示,自己最先是由少女Hannah Smith死亡的个案开始意识到问题。这名14岁少女2013年8月因为在社交媒体Ask.fm上遭到欺凌而自杀。网站后来在其家人的追问之下,表示Hannah向自己匿名发放了大量攻击性的留言。Graham说:“我对此感到非常震惊,我不确定情况有多普遍,但我怀疑较我们所知的更加普遍。我们需要开始深入剖析这个现象。”
《香港01》就此访问了美国网络伦理专家David Ryan Polgar,他承认网络骚扰等欺凌是个令人忧虑的问题,因为现时相关的个案数字非常高。他解释,网络欺凌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移除了面孔和直接的冲突摩擦,一般人面对的是电脑屏幕,而非活生生的人,因此容易变得刻薄和凶恶。
虽然现时未知情况有多严重,但Polgar相信问题可以得到改善。他指出,网络欺凌的情况和罪案很相似,社会需要透过混合不同的策略来达致减少罪案,而且要适时执法。而应对网络欺凌的策略则需要考虑到电子公民这一角色的重要,确保公民在网上受到教育、参与及赋权。
网上行为带有真实后果
目前社会需要做的还有很多,Polgar认为:“首先需要大量训练,确保我们时刻认识到网上行为虽然多以智能手机开始,但最终还是会接触到真实的人,以及会在真实世界带来后果。”他提出,我们需要积极地集合各方参与,包括小童、青少年、教育家、学校、政府、组织和业界。但他强调,不要抱有消除网络欺凌的想法,因为这样会造成误导。他解释:“正如罪案,关注点是透过执法和教育用家来减少。我认为我们可以显著减少网络欺凌。”
此外,主要社交媒体平台要明白在这方面的责任,想出更好的设计、执法及报告的工具。Polgar补充:“各个网络持份者都需要明白自己的重要性,提出反对和报告不适当的行为。”现时已有大量科技可以应用在网上行为方面,也有工具审视扫描潜在欺凌行为,容许用户作出修正行动。换言之,需要有更多措施让人在发送讯息前先作思考,以做出更符合文明的行为。
Polgar亦指,近年新出的科技和社交媒体的进化太快,超过了我们可以积极思考它们的速度,特别是在法律层面上。他预期,网络伦理在不久将来,可能会成为学校学习的主要范畴,社会可能出现更多的科技伦理专家,深思及改进我们的科技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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