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局报告:港大教与学质素委员会组成不一致 非所有设学生成员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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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辖下质素保证局今日(17日)公布港大质素核证报告,提及各学院“教与学质素委员会”的组成不一致,例如并非所有委员会均有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各主席的职权范围亦不同,建议校方检讨相关委员会的组成,校方在报告中回复指,已采纳评审小组的意见,积极检视有关委员会的组成,以确保其一致性。

港大质素核证报告,提及各学院“教与学质素委员会”的组成不一致。(资料图片)

报告指,港大各学院的教与学质素委员会主席,在学院与港大中央层面的质素管理有关键的连系作用,虽然大部分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均列明由副院长(教学)出任主席,亦是大学中央层面、教与学质素委员会的成员,不过,部分学院的委员会并未有此安排。

另外,报告亦指,非所有学院教与学质素委员会均有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评审小组建议港大检讨中央或学院的教与学质素委员会的组成,研究可有空间使副院长(教学) 在有关委员会内的代表性和角色更趋一致,同时确保在学生代表参与方面的做法一致。

港大于报告中回应,已采纳评审小组的意见,积极检视大学及各学院教与学质素委员会的组成, 以确保其一致性。

报告:学生持续就评核回馈提出意见 值得关注

报告亦提到教学评核回馈机制,港大在课程层面监察回馈的工作,学院教与学质素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讨经由学院院务委员会批准的政策声明。

评审小组查阅学院就回馈发布的声明, “发现内容不尽相同”。小组指,尽管相异之处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但学生持续于学生学习经历问卷和师生咨询委员会中就评核回馈提出意见,认为此范畴可能值得关注。因此,港大可考虑调整检讨学院声明的次数,以确保其持续配合大学政策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