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即秩序!惹女王不开心的宫廷穿衣潜规则
所谓秩序的语言,在此指的是以身分和地位界定何谓合宜的服装。在宫廷的政治秩序中,没有侍女可以在服装上超越女王的尊贵;或者说,宫廷中个人外表穿著的服装,必须在视觉上体现宫廷的政治秩序。
撰文:林美香
哈灵顿提到女王“很喜欢华丽的衣服,可是经常指责那些穿著过于高贵、不合于其身分地位的人。”她的侍女中有一位霍尔德女士,平常就爱打扮,时常吸引女王宠臣爱赛克斯伯爵(Robert Devereux, Earl of Essex, 1565-1601)的目光。
某日,霍尔德穿了一件用天鹅绒制成,满缀金线与珍珠的连身衣裙(a velvet suite),引起许多侍女的艳羡,却也惹恼了女王,因为女王认为这件衣裙比她自己穿的还华丽。于是,她找人暗暗取来霍尔德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可是以女王的身高来说,这件衣服的裙子太短,很不合身。
然后,女王刻意走进一群侍女聚集的房间中;她问在场每一位侍女,是否喜欢她所穿的新衣裳?她又转头问这套衣服原本的主人:“它是不是太短不合身?”困窘的霍尔德女士只好点头称是。
女王接著教训她:“如果因为它太短而不适合我,我想它也永远不会适合妳,因为太高贵了。所以(这件衣服)都不适合(我们两个人)。”这番话让霍尔德听得更加无地自容,此后她再也不敢穿上这件衣服,将它束之高阁,直到女王过世。
此事件透露著女王对华丽衣裳的喜爱,又有几分女人在外貌上、情爱上,对另一个女人的嫉妒。但伊莉莎白女王用了这时代最普遍的服饰语言―“秩序”,迫使另一个女人放弃精致美丽的服装。
所谓秩序的语言,在此指的是以身分和地位界定何谓合宜的服装。在宫廷的政治秩序中,没有侍女可以在服装上超越女王的尊贵;或者说,宫廷中个人外表穿著的服装,必须在视觉上体现宫廷的政治秩序。
然而,宫廷中的秩序仅是此时代秩序观的一环,或其缩影。
比宫廷更大的是由所有人所组成的“政治体”(body politic)或“共同体”(the commonwealth);比共同体更大的,则是自然宇宙的世界。
欧洲中古至近代早期的秩序观中,从个人、共同体到宇宙,都在神所定的法则下运作;从天界到尘世,也都体现神意所定的秩序。因此,一切受造物是一有机且互相联合的整体。
同时,各样受造物在神的计划下都有其命定的特质、功能和位置,个体的责任与价值,即在服从神所安排的计划,加入宇宙整体的秩序中,以获得最终的救赎与至善(summum bonum)。
伊莉莎白时代的剧作家莎士比亚,在《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Troilus and Cressida, c. 1602)一剧中,藉尤里希斯(Ulysses)之口诉说了这样的秩序:
天体本身、行星和这个地球
都遵循著等级、顺序和位置(degree priority and place)、
运行的规律、轨道、比例、季节、形式、
职责和习惯,有条不紊(in all line of order)。
所以这灿烂的恒星太阳,
就在其他星辰的环拱之中,
端坐在辉煌的宝座上,……
并像国王的旨令通行无阻地
巡视著福星和祸星。……
啊,一旦废除等级,
这一切宏图的阶梯(the ladder to all high designs)发生动摇,
事业就陷于停滞。若等级不分,
那么社会上的团体、学校的班级,
城市的行会,五湖四海的通商,如何能维护他们的和平秩序?
这几句话是文学史上阐述秩序观最有名的段落之一,相近的概念与语句出现在许多同时期各类作品中,从人文学者艾列特(Thomas Elyot, c. 1490-1546)的《统治者之书》(The Boke Named the Gouernour, 1531)、1547年英格兰教会颁布的《讲道书》(Homilies)、虎克(Richard Hooker, 1554-1600)的《论教会体制》(Of the Lawes of Ecclesiastical Politie, 1594-1596),到弥尔顿(John Milton, 1608-1674)的史诗《失乐园》(Paradise Lost, 1664),处处都回荡著神定秩序的声响,秩序观可说是文艺复兴时代人们“集体思维的一部分”。
在此思维架构下,神所造的人,居于各级天使和不同等级的生物之间,是整个宇宙“存在巨炼”(the Great Chain of Being)中的一环,而人的共同体中也有一条由上到下,由各种不同“等级与地位”(degrees and estates)的人所组成的锁链,他们各有不同的智识能力与职分。
1547 年英格兰教会的《讲道书》也指出:“有些人在高阶,有些人在低位;有些人是君王,有些人是下属”,还有“主人与仆人、父亲与孩子、丈夫与妻子、富人与穷人”的区别,但每一个人在这样的锁链关系中,都需要他人的支持,这正是“上帝良善且值得歌颂赞美的秩序”。
在“秩序”的思维中,包含著两个重要的观念,一是“对应观”(idea of correspondence);一是等级(ranks)或阶序(hierarchies)。
对应的关系可以存在于多种层面,例如星体中地位最高的太阳,可对应于人间最尊贵的国王(如上文所引莎士比亚的语句),也可对应于动物界的狮子、四种基本物质中的火,或是人的灵魂。
对应也可以发生于宇宙和人世之间,地上与天界声息相通,世间个人际遇波折、社会动荡或灾祸、世道良善或浇薄皆与天体运行有关。对应当然也可以存在于人体的小宇宙(microcosm)和天体的大宇宙(macrocosm)之间。
至于等级或阶序的概念,中古英文中 order 一字,即同时含有“秩序”和“等级”的意义,后者对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来说,更界定了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基本上人们认定整个社会都充满在神定的秩序中,只要有秩序就存在等级;或反过来说,“有等级的差异,就带来秩序。”
十六世纪许多政治思想家和文人,就是以身分、等级和阶序来理解社会的组成,如史密斯(Sir Thomas Smith, 1513-1577)和哈理森(William Harrison, 1534-1593)都指出:“在英格兰,我们通常把人民分成四种(four sorts),即仕绅、市民或镇民、自耕农,以及工匠(gentlemen, citizens or burgesses, yeomen, and artificers)。”
这四种人不但在社会地位与财富上高低不同,也有不同的政治权力,前三者依次掌管中央、城市与地方乡镇的政治事务,最后一种人(包含劳工、佃农、各类工匠)则“在共同体中没有声音也无权威,是被统治的,而不是统治他人的。”
这样的等级秩序,有其物质性的表征,即为衣著。
如艾列特说:“每种地位和等级各有合适的服饰,〔穿得〕太奢华或太俭朴,都要招致批评。”在上统治的人,要穿出合宜的尊贵与荣耀,因为这是他们“威严(maiestie)的一部分”。
伊莉莎白时代的论册作家史塔普也主张:只有“贵族、仕绅和统治者可以合法穿著华丽的衣服,以显现他们的出身、尊贵和地位……才能在人民心中激起害怕和敬畏。”至于无官职的中下阶级,则完全不可“穿上丝绸、天鹅绒、花绸、锦缎、金丝、银线”等材料所做的衣服,因为“每一个人要根据他们的职分(calling)”来穿衣服,才能维护稳定有序的社会。
呈现在图像上,从低地国移居至英格兰的画家德.希尔(Lucas de Heere, 1534-1584),在其《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简述》(Corte Beschryvinghe van Engheland, Schotland, ende Irland, 1573-1575)一书所附的插图中,呈现了不同阶级与身分的服装,有穿著礼袍的贵族、伦敦市长、市府参事、同业公会成员、卫兵,以及四类伦敦女子。
文艺复兴时代的秩序观中,也带著强烈的不安感,和对“失序”的恐惧。就像莎士比亚透过尤里希斯之口所说的,当有人无视等级,“立意向上爬”,带来无比的混乱,“将要扰乱、摧垮、分裂并毁坏邦国的统一和共同缔造的和平”。这样的混乱正是“由于等级受践踏而发生的。”
1547 年英格兰教会的《讲道书》也说:若无上帝良善的秩序,“没有家宅、城市、共同体可以坚固延续到永久。在没有正确秩序的地方,所有败坏、肉体的放纵、凶恶、罪孽和巴比伦的混乱(babylonical confusion)就要掌权。……继之而来的必定是胡作非为,以及灵魂、身体、财货和共同体彻底的破坏。”
1570 年颁布的《讲道书》也继续警告所有人民,不服从等级与在上的权威,“所有罪恶与悲惨,都将窜入且覆灭这个世界。”事实上,都铎时期的英格兰(Tudor England),失序的现象正在发生,人口的增加、物价上涨、修道院的解散、圈地运动,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都让原有的社会秩序处于剧烈的变动中。
现实社会已与理想的秩序世界,差距越来越大。表现于外,则是越来越多人像女王的侍女霍尔德一样,穿错衣服,不合于应有的阶序。
史塔普指出:
“现在的英格兰,服装上一团混乱(a confuse mingle mangle of apparell),僭越的情形非常严重。每个人都可以穿上他想穿的衣服,或用任何方法得到他想要的衣服来夸耀自己。所以要分辨出谁是贵族、谁是可尊敬的、谁是贵族仕绅、谁又不是,变得非常困难。有些人他们既不是贵族仕绅,也不是自耕农,在共同体中没有权威和官职,却每天穿著丝绸、天鹅绒、锦缎、塔夫绸这一类的衣服;可是他们出身低下、地位贫贱,做著劳役的工作。在我看来,这是基督教共和国中巨大的混乱与普遍的失序。”
面对这样的混乱和变动,都铎政府祭出了“服饰法”,以重新确立阶级秩序。
本章的主题即为都铎时期的服饰法,此类法律在此时期英格兰颁布的数量,超过过去所有的总和,强烈表达了政府管理人民生活秩序的统治思维,以及此时代社会文化对秩序的追求。
此章的主题呼应著第二章所谈有关“合宜”的服装,也延续第三章有关英格兰政府对神职人员服装的规范,但与前两章不同的是,本章将不以特定的思想家为对象,而以政府通过的法律、王室颁布的诏书、教会的《讲道书》,以及民间文人的作品为主要材料,讨论此时期人们如何在“秩序”的观念下思考服饰。
这些材料在一般思想史的研究中并不受重视,但它们反而更浓厚地体现了此时代普遍存在的思维模式与思考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