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头巾的隔膜

撰文: 一物特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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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陈袆

早前欧洲法院(ECJ)裁定,企业在某些条件下禁止员工戴头巾不一定构成歧视。事缘为艾许比塔(Samira Achbita)于保安公司G4S任职接待员期间,被公司拒绝其在上班时间穿戴伊斯兰头巾。艾许比塔兴讼G4S侵犯其宗教自由,是为歧视。比利时法院两度判决G4S公司胜诉。案件最终上诉至欧洲法院,最终判决无异,认为G4S公司禁令适用于全公司,是为一视同仁,并不构成直接歧视(但有可能构成间接歧视)。判决一出,自然引起不少争议及质疑声音。

事件引起穆斯林女性质疑 (网上图片)

伊斯兰教徒所戴的头巾,是她们的一种宗教信念,却为她们在欧洲社会的工作与生活都带来不少阻碍。(东亚地区较少此类公开歧视)为何一名员工不能够在其工作场中表示其宗教信仰?放诸众多宗教,需要教徒穿戴头巾的伊斯兰教、锡克教等似乎常受争议。但试想想,又有多少人会批评修女的头巾?难道是因为伊斯兰教徒们属于欧洲社会中“少众”的一群吗?

其实,头巾的意义又可否超越宗教?

关于头巾的议题,时尚文化圈中时有探讨。设计师、时尚文化人尝试“搣甩”部份人对头巾“保守”的标签,将伊斯兰服饰(不只头巾)时尚化、商品化。印尼设计师Anniesa Hasibuan在纽约时装周展示其2017 S/S系列产品,全以头巾搭配,成为纽约时装周史上首次以穆斯林头巾主导的时装秀。

印尼设计师Anniesa Hasibuan在纽约时装周展示其2017 S/S系列产品(网上图片)

穆斯林女性也不会因一条头巾而阻隔她们对时尚的追求,例子有Ascia Sarrha成立个人时尚部落格The Hybrids及Instagram而追踪者近百万人、Yasemin Kanar在Youtube示范头巾穿搭并有百万浏览量,亦有头巾设计师Zulfiye Tufa。

作为宗教服饰,头巾不等如保守。而非宗教教徒者,更以头巾作为时尚单品来配搭。时装品牌Dolce & Gabbana于2016年曾推出长袍系列,其他例子亦有Armani、DKNY、H&M、Uniqlo等。运动品牌Nike近日亦推出运动头巾(Pro Hijab),好让穆斯林女性,及不同运动爱好者都可以享受运动(预计于2018年春季上架)。

Dolce & Gabbana于2016年曾推出长袍系列(网上图片)
Nike Pro Hijab,将于2018年春季开卖。(网上图片)

不过,社会中尚有许多人似乎未能欣赏头巾时尚与宗教自由。倡导自由的法国,2016年禁穿伊斯兰女装泳衣“布坚尼”(Burkini)使人哗然,Yves Saint Laurent Couture House创办人之一的Pierre Bergé及法国女权部长Laurence Rossignol更指穆斯林时尚是“奴化女性”。一条头巾,在西方国家中成为宗教自由与奴化女性的拉扯。在主流与小众之间、法令与宗教自由之间,我们又有多少选择的权利与自由?

唔知道,我听日包头巾返工的话,老细同同事又有几多嘢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