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囚指控.博评】少年犯被虐哑忍 四大原因解释为何不投诉
【惩教事务职员协会:回应惩教所虐囚指控——迷失了的北斗星,我为你难过】
【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致惩教协会——与其叫骂,不如严肃正视问题所在】
我永远记得恩师许宝强的教诲,他批判社会充斥无思(Thoughtless)和犬儒的见解精辟独到,而他强调Articulation的重要性更对我影响深远。
我一直找不到一个精准的中文词汇诠释Articulation,字面意思大概译作“扣连”吧,但程度上又不至于“大和解”那种肉麻。还记得尚未开窍前,我思想狭隘得往往把事情简化为二元对立,仿佛世界只有正邪对错;幸得许宝融汇文化研究与政治的启蒙,启发了我除非甘于只停留在自我表述的阶段,否则总要跨出一步与不同意见的人进行Articulation,也就是说共存同一地方的人终究要以对话和思考“接合”彼此的批判。
正因如此,即使早前公开撰文批评我的“惩教事务职员协会”有蓝丝背景、有叶刘淑仪当名誉顾问、有谭惠珠及其他民建联担任义务律师等等;但我仍然想撇开这些政治恩怨,认真地和惩教署人员透过事件展开沟通和对话。若我继续纠缠回应个人攻击或抹黑,只会把少年犯被体罚及精神虐待的讨论失焦。我关注的始终是少年犯在“二仓”的情况,因此我无意辩驳什么“急于建立个人主义和万人祟拜的形象”的指控,本文只会集中记录我从个案访问得来的资料,以还少年犯公道为首要目的。
上篇忏悔文分享了过来人A、B、C承受“鸡翼”、“刨冰”、“芥兰”及“找板”的经历,有网民留言质疑“人讲你又信”?我的回应是,我毕竟是社工而非作家,因此我的文字记录早已包含社工专业的元素,也涉及我多年与年青人沟通的外展经验作评估,尽我所能原原本本呈现其真确性。而为免被质疑我学艺未精,甚至“俾人呃咗都唔知”,我在这段日子继续接触不同过来人,希望从他们口中抽取“共同”体罚的经验,以减低被“老作”欺骗的可能性,以下就是经过综合的文字记录。
饮食篇
有些时候,餐单包含“白妹”、“红妹”或“绿妹”,也就是白粥、红豆沙及绿豆沙的监房术语。“二仓”少年犯并没有选择吃与不吃的自由,更加不会有吃剩的权利,他们都要经历一个叫“Check mug”的程序,即是吃完后要把杯放在头顶倒转,以示自己已完全吃光。
问题是当遇著“恶魔更”,有阿Sir会限时10秒吃清那些滚热的白粥或糖水,结果少年犯不是烫伤嘴就是烫伤头。过来人W说:
我平时饮水都唔急得,太快会浊亲(呛著),加上咁热点食?所以每次Check mug就预咗受罚。你知个个入去都剪到光头咁款,无遮无掩无头发挡,一倒落头流到落颈真系会烫到红晒。
小便篇
和好几位过来人讨论去厕所的经历,在由朝操到晚的情况下,“借尿遁”是否一个吞pop好方法呢?过来人X说:
想怆你个心,你以为而家在学校话去就去呀?去厕所全部都有规有矩,举手要高高伸直,手臂必须紧紧贴住耳朵,然后讲“Good morning Sir,同Sir报,我系学童DCR1xxx5,Good morning Sir,同Sir报,请Sir批准我去厕所,Sir。”有时阿Sir心情唔好,会话:“DLLM,咁冇礼貌,洗手间都唔识讲,厕乜L嘢所,冇得去。”
过来人Y说:
有啲有读写障碍的学童无法一气呵成读出全句要求,阿Sir唔俾你去厕所不特止,仲唔俾你放番只手落嚟,有时一举就咁举足一个钟。俾阿Sir玩过,仲点敢随便要求去厕所;都唔知几时俾,几时唔俾,‘天使更’先提出就稳阵啲啰。
Y又说,入去“抛”的(等候报告)难免有曾吸食毒品的青少年,有些受K仔后遗影响而尿频也不为奇。Y说:
我亲眼见过有学员一边被罚举手,一边双脚夹实忍尿大半小时,但最终还是濑尿了。当众濑尿已尊严尽失,阿Sir仲要不停讲粗口侮辱,又话要他用口舐干净,仲要去到晚上冲凉时间才准他换裤,个学童当场流马尿,结果俾阿Sir请食鸡翼。
医疗篇
过来人Z说:
一般情况如不是见血或晕低,即使食“四式”食到又肿又瘀,都不会有得睇医生。有时好心的阿Sir会俾冬青膏我哋搽,但亦试过有阿Sir惩罚学童,逼令他将冬青膏满满搽在龟头,搞到𠮶条友成晚瞓唔到系咁嗌。
其实在众多事件记录中,我已选取最“普遍”的内容才作披露;“普遍”意思,就是所有会谈的过来人都经历过或亲眼目睹过的招式。有些过来人向我分享了一些更加骇人听闻的内容,但由于只有一两个人说得出,我便只好把那些事情当作个别事件,以避免误传失实指控。毕竟,我的原意不是要抹黑惩教,而是想把真相呈现让社会关注。也许我真的无法提供任何法庭接纳的证据,但我敢肯定我这两篇文章提及的事情,是任何一个入过“二仓”的人都听得明的“口述历史”。
直至今天,无论是惩教署署长、惩教署服务质素处及惩教事务职员协会仍然坚称对不必要武力零容忍,并指出若任何人没有真凭实据便不应诋毁惩教工作的清白,并再三要求被虐待的人如真有其事应亲身作出投诉或报警。我必须为至今仍然没有受害人站出来追究作出辩解:
1. 每个少年犯离开惩教所后,都有一段被监管的看守期,福利官有权毋须咨询法庭的情况下,随时recall学童回去服刑。再者,过来人亦没有足够信心保证自己不会再犯,谁都想像到告密者重回监房的滋味,肉随砧板上令他们都不欲作出投诉。
2. 过来人对整个投诉机制的可靠性存疑,简单来说就是觉得惩教自己人“玩晒”。
3. 即使受到再侮辱的虐待,过来人认为自己根本无法提供一般法庭接纳的物证、人证及时间证供,唯有不了了之。他们说,许多殴打伤痕出狱后已渐渐散褪,又怎可能提供验伤报告?人证方面,被打时因要弯腰“摆位”,根本看不到打自己的是谁,又如何指出真正的施虐者?而基于惩教所没有时钟,亦令他们在掌握时间上只能靠估,难以提及准确的线索作为证据。
4. 大家也可以认真问问自己,社会对更生人士真的接纳吗?当少年犯在惩教所一直受到践踏尊严的对待,他们最大的创伤就是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在如此自悲的状态下,他们是否有勇气去挑战高墙或向公众说明真相呢?观乎这段时间网民对少年犯“旁观他人痛苦”的揶揄,我接触的过来人根本不相信自己的说话会有人相信及聆听,又怎会愿意踏出投诉这一步?人贵自知,难道不怕又被羞辱?
因此,我认为若仍然纠缠于体罚及精神虐待事件是否有真凭实据?这只是以大欺小的玩弄技巧而已。正如在中共政权监控之下,当天安门母亲每逢六四被禁止拜祭、被禁流泪、被外游、被监听,我们会否怪责“母亲们”为何不报警求助?要针对问题,必须探索投诉机制本身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如此多人能说出惩教所内的体罚状况,却偏偏没有人使用投诉机制?
社工与惩教人员抱持的是两种不同价值观,社工信奉“以人为本”(Person centered),透过与服务对象建立关系,以“同行”及“身教”影响对方;惩教尽管强调惩、教并施,但我相信基于在体制之下,始终还是以“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为主。坦白说,我宁愿惩教署公开说,在他们的体制模式,当犯人不服从时会施行最低限度的武力,总好过一直狡辩对不必要武力零容忍,继续以谎言掩盖事实。
社会问题从来不在提出问题的人,套用《红Van》金句:“大家无谓再呃自己话一切正常。”我希望社会大众,尤其传媒及社工朋友继续关注事件,还少年犯一个公道。
(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