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贡首试行电子泊车装置 监察残疾专用泊位 纪录车牌、进出时间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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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士路旁专用泊位被滥用情况严重,申诉专员公署今年初更发布调查报告,批评运输署在防止和打击滥泊均有不足。运输署最新文件显示,为加强监察“路旁专用泊位”,在咨询残疾团体意见后,拟于今年第四季推行试验计划,将率先于西贡普通道残疾人士专用泊位增设“电子泊车装置”,将可识别驶入的车辆,以监察停泊车辆是否已获批准使用该等泊位,若车辆停泊超过24小时亦会被纪录。
车辆停泊超过24小时无移动 装置即会拍摄车尾车牌号码
运输署向西贡区议会提交文件指,试验计划选址西贡普通道公众停车场的“路旁专用泊位”,“电子泊车装置”将会安装于路旁专用泊位”外行人路上,并设有电子感测器,当有车辆进入泊位,或车辆停泊超过24小时而未有移动,装置会以低角度拍摄车辆车尾的车牌号码,配合自动车牌识别技术,有关装置可纪录车辆的进出时间及车牌号码。
当局指,“电子泊车装置”的拍照镜头亦会被调校至低角度,仅覆盖相关的“路旁专用泊位”,而装置及相关系统所收集的数据亦会加密处理,强调在测试期间所获取的数据和资料只会用作训练、调较及完善“电子泊车装置”以测试成效。
文件提到,在测试期间,将会在“路旁专用泊位”位附近设置适当的告示,提醒驾驶者及市民在有关地点进行“电子泊车装置”的试验计划及范围。
“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分蓝证及灰证
运输署2021年扩大伤残人士泊车位使用资格,由“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即“蓝证”),扩大至持司机接载行动不便残疾人士证明书(即“灰证”)亦可使用。在新规例下,持“蓝证”车辆可免费使用残疾泊位,但不可停泊超过24小时;“灰证”者只可在接载下肢残疾人士进出时才可免费使用残疾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