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被告.来稿】“烂Gag”评论 品味低劣的二次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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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网络红人“谷阿莫”传出因涉嫌侵权而遭起诉侵权。
谷阿莫亦发布影片回应,指自己的“X 分钟看完电影”的系列,符合“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在网络上的适用”,并指自己的系列达到“评论、解说、生态研究、心得教学和新闻报导的效果”云云,更反问:“不会有人觉得看了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的原著作内容,就真的觉得自己看完了原著了吧?”

媒体评论人温朗东撰文写出为什么没有辧法欣赏“谷阿莫”,当中一句“谷阿莫的问题不是在于侵权,而是品味低劣”,实在是点出了重点。(谷阿莫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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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Ray Leung

我不清楚一般网民怎样评价事件;不过不少媒体人或评论人,都并没有特别同情谷阿莫。其中媒体评论人温朗东,更撰文写出为什么没有辧法欣赏“谷阿莫”。当中一句“谷阿莫的问题不是在于侵权,而是品味低劣”,实在是点出了重点。

品味关系到美学。说一个人“品味低劣”,就是认为这个人的美学观念低劣,不知何谓“美”,又或对“美”的定义狭隘。而作为一个具有文化修养的人而言,或作为一个与所谓文化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人而言,被评为“品味低劣”我会认为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而为什么“谷阿莫”会被评为“品味低劣”?问题在于他如何面对他声称自己在“评论”或“解说”的对象上。正如杨照在 2015 年已写到,“谷阿莫”所用的形式,只适合处理烂片。然而,“谷阿莫”在制作“X 分钟看完电影”时,却是一个“无差别”处理。于他而言,每一部电影都可以是“X 分钟看完电影”的对象,而尽管他声称没有利用这些短片赚钱,然而其间接产生的知名度、关注率、品牌效应等等,在“Attention Economy”主导经济的当下,其实已是一种有形的利益。因而,在我所看过的部份“X 分钟看完电影”的短片中,可以明显看出“谷阿莫”在其所谓的评论中,更大程度是考虑哪种说法最能变成“梗”( Gag ) 或笑话,而非电影作品本身的优劣。

这正正就是“品味低劣”的表现。“谷阿莫”并没有从“美学”角度去评论电影或电视剧。他的所谓“评论”,就是从那些内容中找出能够创作的“梗”并挪为己用。然而他却打著“看完电影”之旗号,给予观看短片的观众一种“娱乐”、一种“解说”。这种“评论”,用于那些内容空洞,手法老套或落后的电影时,无疑是一种有趣的戏仿。因为对象本身内容空洞,使得它成为了一个很好的戏谑材料。但当这种手法用于本身具备相当内容,具有艺术水平的作品时,则成为了一种品味低劣的“二次创作”。

为什么“谷阿莫”会被评为“品味低劣”?问题在于他如何面对他声称自己在“评论”或“解说”的对象上。(谷阿莫短片截图)

这之所以被视为品味低劣,不止是因为这么做忽视了原创者所想表达的讯息与及艺术追求;同时,也是因为这么做,是强行以一套浅薄粗疏的美学观念,加诸追求另一种美学的作品之上。那就如同走进一家意大利餐厅,说他们的 croissant 不好吃一样。在此必须强调,戏谑式的二次创作并不是品味低劣的主要原因;戏谑本身亦可以是具备娱乐性与认真的创作。“谷阿莫”最大的问题是,那些戏谑与“评论”,与一般“烂片”一样内容空洞,假借很多既有的偏见,或略带 bitchy 的语调来达到喜感。而以此方式“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电影,实在有欠公允,亦显示出“谷阿莫”本身的文化修养水平。

品味,是有关一个人选择事物的感受能力。这与一个人能接触什么事物息息相关,亦即与一个人的社会地位高低有所关连。是以在社会越趋民粹的今天,提出一个备受欢迎的网络红人“品味低劣”,著实不是易事,因为那会被视为支持“菁英主义”。在此我对温朗东能直指“谷阿莫”品味低劣,实在由衷地敬佩。

品味不见得与社会地位的高低有任何因果关系。君不见很多富豪的品味是如何教人失笑(俵俵者当然有当下美国总统的 Trump Tower 内的“金电梯”)?可见品味者,与贫富或社会地位没有必然的关系。品味是一种修养的表现。而修养却是需要时间与努力去累积,并且修炼出敏锐的触觉。而那并不是单凭金钱可以达到的。

这也许正是“谷阿莫”的最大问题:在那么多的“X 分钟看完电影”短片中,观众根本看不到他有任何修养上的提升。观看“谷阿莫”并不会让自己提高感受不同事物与情感的能力;相反,那只会使观众更无法欣赏不同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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