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台仰被捕】相比旺角骚乱中同控暴动被告 保释条件更严苛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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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同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今午(23/2)遭检控一项暴动罪,至今已有46人因涉参与旺角骚乱被起诉。虽黄台仰与其他同样被控暴动罪的被告均获保释,但黄的保释条件为最严苛,如10万元保释金,便为同案被告中最高金额,同时是唯一的被告需人事担保。此外,控方反对黄台仰保释,亦是各宗旺角骚乱起诉中的首次。

黄台仰虽获保释,但其保释条件比其他被告严苛。(李泽彤摄)
同涉旺角骚乱的其他被告,除黄台仰外均获控方不反对保释。(资料图片)

总裁判官李庆年对黄台仰颁下的7项保释条件,与其他被控暴动罪的被告有同有异。相同的条件包括要交保释金、向警方报到、更改地址要通知警方,以及禁止踏足旺角。不过黄台仰要交的保释金则比其他被告更高,达10万元,远比其他被告500元至2万元为多,且法庭更额外增加条件,要其母以10万元作为人事担保。

与少年犯一样要守宵禁令

黄台仰有别于其他大部分被告的保释条件为宵禁令,法庭勒令他由凌晨零时至早上6时,都不得离开其居所。宵禁令多是法官颁予未成年的被告遵守,如其他被检控人士中,便只有1名15岁少年在保释期间须遵守法庭宵禁令,故要现年22岁的黄台仰守宵禁令可谓较为罕见。此外,虽法官未有因应控方指黄台仰有潜逃风险而拒绝批准保释,但法官也要黄台仰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港,亦是另一项与其他被告有别的保释条件。

年初二爆发旺角骚乱,造成逾百警民受伤。(资料图片)

旺角骚乱已事隔两周多,警方已拘捕72人,年龄介乎14至70岁,当中46人已落案检控。被检控人士中,大部分年龄为18至30岁,5人未成年,部分人是无业或学生,包括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参与立法会新界东补选的本土民主前线成员梁天琦、港大《学苑》候任总编辑顾博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