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顿山伤人案 内地男称博死刑无差别伤4女晨运客 囚16年
内地大学生声称多番自杀不遂,为想博判死刑,来港在嘉顿山用刀无差别斩4名女行山女子,其中两伤者更一度危殆。内地生事发后即返内地并染发,他后来回港被捕。他早前承认4项企图谋杀罪,案件今(13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杜丽冰透露被告患强迫型人格障碍,其父指被告曾写下遗书,又曾到天台企图自杀。杜官斥被告因胆怯,自杀不遂却无故袭击陌生人,判他入狱16年,并希望他能接受精神科及心理治疗能改善其暴力及自杀倾向。
被告刘越腾,(26岁)。他承认于2019年10月11日,企图谋杀吴伯弟、刘文联、张轩娣和林琼琼(4人案发介乎50至57岁)。
自小被同学欺凌曾写下遗书
法官在判刑时读出被告的精神科报告,指被告在内地成长期间,有抑郁的问题。他就读小学时因健康问题,被同学欺凌,因此当时过得不愉快。但他的健康问题在中学时有改善,被告亦结识数名朋友,当时的成绩亦不俗。被告的父亲透露,被告曾写下遗书,以及曾到天台跳楼自杀,但不果。
想临终前享受人生到港游廸士尼
被告的精神状况于2019年7月开始转差,感到人生无希望,希望在生命结束前享受人生。他找来伴游到港同游迪士尼乐园等,惟他之后和另一名伴游有争拗,伴游离开,被告感愤怒。他曾有意割腕,但未有实行,之后出现伤害他人的念头。他打算在港犯案后,然后在内地接受死刑。他在案发时打算伤害事主,以减轻自己的痛楚。报告指被告患有强迫型人格障碍,但不建议医院令。
官指被告胆怯地袭击事主
法官判刑时,四名事主在案发时只是在晨运,但被告在没有被挑衅下,胆怯地袭击她们。而且他袭击一名事主后,另外三人逃走,被告仍追著她们并向她们施袭,被告称想藉杀害事主,令他最终可接受死刑,但香港没有死刑,法官望被告在监禁期间得到协助。经考虑后,判被告监禁16年。
其中1事主发现被告在其附近1小时
案情指,案中的其中3名女事主吴伯弟、刘文联和张轩娣是朋友,她们当日早上8至9时许相约到嘉顿山晨运,当时另一女事主林琼琼也在附近,她发现被告在她身旁近1小时。至早上10时许,被告突然拿出生果刀,并捅林琼琼的背和颈三下,林大叫求救,另3名女事主见状逃走,但仍遭被告捅伤,途人见状报警求助。
被告犯案后即返内地
警方在现场附近检获一把20厘米长生果刀,根据附近闭路电视片段,锁定被告身份,发现他曾租住美荷楼青年旅舍的房间,之后返内地并染发,同月13日经深圳湾返港时被捕。
认与事主无仇无怨
被告是内地学生,持双程证来港,他透露曾多次自杀不果,改变主意袭击他人,认与4名女事主无仇无怨,只是随机向她们下手,并打算捅死她们后能被判监或死刑。他知道在港没有死刑,遂计划行凶后返内地受罚。 惟他回内地向公安投案,对方指他在港犯案,不会拘捕他。
有事主被捅至椎骨骨折
4名事主中,张轩娣的颈、背和肩膀有裂伤,其椎骨其中一节有骨折。吴伯弟则腹部、颈部等有刀伤,肝的左叶有裂伤。曾患焦虑症的林琼琼,案发后情绪变得波动,认为邻居找陌生人袭击她,难以入睡,又会回想本案,被诊断患上妄想症和创伤后遗症。
案件编号:HCCC17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