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牌冷知识】区议员不满小巴泊总站都收告票 业界:抄咗无得拗

撰文: 蔡正邦 杨婉婷 邵沛琳
出版:更新:

职业小巴司机埋好站如厕,竟遭警员抄牌?今日(11日)早上10时许,荃湾安荫邨路线的小巴司机廖先生人有三急,将车泊于小巴站内头位后,离开车厢去厕所,折返时赫见被警发“牛肉干”,他认为警方抄牌不合理。据了解,警方当时以廖不在车内,“吉车”影响其他小巴埋站上落客为由抄牌,更有意泊在第二位的空置小巴发告票。事件引起区议员不满,向警投诉,据悉,葵涌分区指挥官其后有到场了解及跟进。翻查资料,香港法例其实列明,小巴站内最前面的2辆公共小巴,司机不得无理离开车厢。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公共小巴分会主任解释,车站头二车司机必须留在车上,以维持交通运作,否则警方有权发告票,小巴公司亦未必会承担罚款。

呢个系政府合法划出小巴车位,我又未够钟开车,梗系停车熄匙去厕所!
遭发“牛肉干”小巴司机 - 廖先生
小巴司机廖先生今早将车停泊在小巴站内,他离开前往厕所时被警员抄“牛肉干”。(区议员梁子颖提供)

今日(11日)早上约10时,小巴司机廖先生已经走两转车,当车驶至安荫邨时,廖人有三急,将车泊在小巴站内,再离开车厢前往厕所。怎料5分钟后,廖先生回来取车,有区议员发现其小巴已被警员抄牌,警员企图抄后面一辆“吉车”小巴。他生气与警员理论:“呢个系政府合法划出小巴车位,我又未够钟开车,梗系停车熄匙去厕所,唔通泊过去对面街咩?”

廖指警下午通知 将查该地是否“违泊”​

据知,当时两名警员驾警车到场,他们认为廖先生的小巴“违泊”于是抄牌,原因是当时小巴站停泊三辆小巴,而头车的廖先生不在“车内”是非法泊车,并引致其他小巴未能埋站,对乘客上落车构成危险。据悉,警方已就此个案作出调查。

葵青区议会安荫区区议员梁子颖,就事件曾协助廖先生向警方查询,他认为职业小巴司机都是“揾两餐”,人有三急人之常情,加上小巴泊在小巴站内理应没有违法,他直斥警方抄牌原因亦不合理。

延伸阅读:● 【违例泊车】严打霸占尖沙咀旅游巴泊位 周四起不经警告即票控● 陈茂波座驾泊影线涉违法 财司办:已提醒司机遵守规例●【打击违泊】湾仔严打 司机即散 警甫收队 故态复萌

头车车门需打开 司机留车内接载乘客

其实,根据法例第374D章 《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5条在公共小巴站的行为,公共小巴站内停在最前面的2辆公共小巴的司机,不得无合理辩解而离开其车辆;及须无论何时均准备及愿意将其车辆驶离该站。此外,任何人不得在无合法权限下,阻碍任何其他人,使他不能登上在公共小巴站内停着的或停定的公共小巴。

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公共小巴分会主任陈逢源表示,根据运输署的交通规例,公共小巴在营运时间内,停泊在终站的头车及第二车,必须有司机在车内。头车司机需打开车门,供乘客上车,并留意乘客付费情况;二车司机则要作好准备,待前车离站后,随即驶前接载下批乘客,否则警方有权发出告票。“职业司机都知呢个规矩,抄咗都无得拗,警方可以执法无权投诉,公司都会唔帮佢。”

今午发生抄牌事件的荃湾安荫邨。(蔡正邦摄)

若有尿意 不应排头位

假如小巴司机人有三急,该如何处理?陈解释,总站皆有站长负责车辆安排,若司机入线前已感尿意,应将小巴驶至站尾或另一条车槽,并通知站长代为看管,“运输署亦有提供一个“P字”牌,意指Parking,警方便会酌情处理。”若头车司机需暂时离开,必须由站长坐在驾驶座内暂代职务,以防影响运作。

陈续指,营业时间结束后,小巴可停泊在小巴总站内。站长会负责安排头三车的停泊次序,以便翌晨顺便开工。“九点钟后人流开始少,站长会一架一架收车,安排小巴停泊系其他车槽,到咗收工时间,会安全第二朝嘅头三车,停泊在站头最前位置,以便第二日开工。”

警方指涉事小巴阻碍其他小巴

警方发言人回应事件指,葵涌分区人员今日(11日)上午于安足街进行交通执法行动期间,发现一辆小巴所停泊的位置对站内其他小巴造成阻碍,人员于是向该辆小巴发出告票。 警方根据香港法例第237A章《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条例》附表中的规定向违泊车辆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小巴司机廖先生被抄的牛肉干。(区议员梁子颖提供)

一连七日反违泊

早前,警方已宣扬不经警告即票控违例泊车,新一轮已于周四(9日)起至15日,一连七日打击全港的违例泊车。警方指会特别针对在巴士站、附近违泊及上落客车辆,当中列明50个黑点遍布港九新界,如:广东道、皇后大道西及青衣码头等。

司机若不满被抄牌 可向警方投诉

根据资料,警方发现司机在违反交条例,会记录事件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违例过程。另外,如当事人投诉不公平票控,可向警方检控组查询相关告票事宜,亦可透过电子报案室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