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亲子与七警:给下届特首的信
“我不介意儿子发脾气。”有家长告诉我。
文:冯耀文(行为治疗顾问)
一个4岁小孩,在学校听教听话,受老师和其他同学欢迎,间中发脾气,很正常。
可是,他和妈妈相处时,却经常大吵大闹,有时趴在地上翻来滚去,有时甚至会打她,并迁怒姐姐。
爸爸指责妈妈:“虽然儿子有自闭症,但你也不能处处迁就他,要强硬一点,要他明白你的指示就是命令,不可以反抗。”
“我想儿子多表达自己。”妈妈很平静,温柔地说:“所以我经常向他解释,希望他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我认为,服从和表达自己,不一定是互相矛盾。
我鼓励爸爸于儿子服从时多加关注,让他明白听话的好处;建议妈妈在儿子发脾气时不要与他讨论太多,避免他学会用发脾气来讨价还价,当他冷静地表达自己的不满时,才慢慢解释讨论。
更重要的是:安排多一些亲子活动和游戏时间,增进彼此感情;当儿子冷静听话时,教导他管理情绪,学习相关的社交技巧,和主动表达自己的要求。
父母很赞成我的建议。
可是,两个月后,他们还是没有跟从我的建议,情况没有进展:小孩继续发脾气,爸爸继续喝骂他,妈妈继续不断跟他讲道理。
我发觉,原来他们根本不认为儿子发脾气是一个问题;讽刺的是,他们一早告诉过我,不介意儿子发脾气。
爸爸认为问题是:妈妈教子无方;妈妈认为问题是:儿子不主动说话。总之,发脾气不是问题。
而我,认为最大的问题是:纵使小孩用发脾气作为手段,逃避妈妈的指示,并不代表他没有情绪;要以大吵大闹达到目的,小孩感觉一定不好受;姐姐眼见弟弟这么辛苦,可能会感到不开心,甚至忿怒;父母要面对的儿子发脾气所引发的各种问题,心力交瘁,要承受很大压力。
为什么一家人要受这些苦?
七警殴打挑拨警务人员的示威者,已被定罪。有人认为他们罪有应得;有人视该示威者为人渣,要求政府立法订立辱警罪;有人为警察大呼不值,要为他们上䜣;有人成立基金筹款募捐,协助有关警察及其家属解决经济及生活需要。
谁是谁非?问题出在哪里?真的要订立辱警罪吗?
有人用亲子关系比喻现在香港的警民关系:父母禁止子女打机而遭反抗,若果订立家规来处理,只会令彼此关系恶化。
七警在暗角殴打示威者,遭法律制裁,问题不只是这个行为应该与否,或定罪是否公平。问题是:事件令警务人员难受,令支持警察的人忿怒,令反对他们的人厌恶,令其他没有表态的人不安,失望。无论是什么感觉,总之就是不好受。
为什么香港人要受这些伤害?
七警不是4岁小孩,市民不是他们的兄弟姊妹,政府不是我们的父母,难道香港人就不是一家人吗?
但愿下届特首,可以治疗我们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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