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文三语|政府应回归初心 重新检视香港语文政策|李晓迎
香港语文政策一般认为可以追述到1974年港英政府所制定的《法定语文条例》,这一法例不仅改写了香港当时殖民社会的教育发展路径,更是对1997年回归后香港特区的教育发展都起著重要影响,可以说这是港英政府在语文政策方面所做的唯一工作。至于1996年教育统筹委员会所颁布的《教育统筹委员会第六号报告书:提高语文能力整体政策》中,明确指出香港未来语文教育发展路径,并为语文教育政策进一步发展提供建议与指明方向,但该《报告书》所提出的建议,主要聚焦教育,并非是整体社会的语文政策,更不具有法律地位。至于香港回归后,有关香港的语文法律文件,多被引用的是《基本法》第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九条所规范的是特区政府在行政、司法与立法机关的语言方面的要求;而第一百三十六条是赋予香港特区政府因地制宜制定本港的语文教育政策。故此从港英时期到香港特区建立至今在语文政策上,“两文”具有法律地位,而“三语”则是一项政策建议,即不具有法律地位,更具有一定的争议性与模糊性。
撰文:香港未来教育协会总干事李晓迎博士
是时候思考中英优次问题
对于回归二十几年的香港特区或特区政府而言,“两文三语”政策是一个始于第一届特区政府的施政“承诺”,也是香港作为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的职责。
中文与英文目前在香港的主要争议集中在优先顺序的问题上,即在政府内部到底是按照《基本法》优先使用中文的前提下“也”可以使用英文,还是沿用港英政府的要求惯用使用英文而“必要情况”下使用中文?对于这个问题,社会上已有一定的声音,同时这也需要香港特区政府拿出勇气来面对与思考。
而在“三语”的争议性问题上则显得更加复杂,这包括英文明确地位问题,即英文到底是“母语”亦或“近乎母语”或者扮演什么样的功能性角色?同样粤语到底是官方语言亦或是民间或家庭沟通语言?普通话到底是“学术语言”亦或是“母语”,还是当做第二语言习得的“外语”?
显然过往政府各种自说自话的论述都难以自圆其说。因为一旦定义英文为母语、近乎母语或明确的认为其不是母语,都将会对香港社会的带来冲击,并且不只是局限教育上,更多的将会是反映在政治问题上。但是如果不将英文进行明确的定义,那么香港社会或市民个体在升学、市民工作要求方面又如何保持竞争力?这是一个现实问题。
同时,粤语在香港作为强势社会语言,其地位不言而喻。从国家角度而言,粤语作为岭南地区的主要沟通语言,与全国各地的地方方言一样需要受到尊重,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目前在香港地位则显得略微尴尬和无奈。国家《宪法》第十九条中明确的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普通话”,从逻辑上来讲,《宪法》是《基本法》的母法,后者与前者内容不应该有任何矛盾。也就是说,虽然香港特区政府奉行“一国两制”,但也不能违反《宪法》。同时全国也应该包括香港,毕竟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无论个人喜好如何这个常识亦无需多言。
“普通话教育”变成两不像“怪胎”
自香港回归后,就社会使用层面上来说,无论是金融业亦或零售界,普通话都无可避免的成为一种重要的工作语言,但在教育领域中其争议就变得更为尖锐一些。一方面伴随香港本地民粹主义的擡头将普通话教学进行丑化,打成政权的侵蚀与压迫;另一方面普通话在教育界的地位一直悬而未决,各届政府均不同程度的将中国语文教育目标中有关普通话教育的部分进行搁置。这使得普通话既不是教学语言,也不具有母语的地位,成为一个两不像的“怪胎”。
其实打开香港回归后各个版本的中国语文教育课程指引,普通话所扮演的地位与功能是非常清晰的。2017年最新一版的《中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课程指引(小一至中六)》课程文件中,有关中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在学校课程的地位上,课程文件就明确的确立中国语文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要使学生:“能说流利的粤语和能以普通话沟通”。并且为了提高香港的国际竞争力还特别要求:“中国语文教育除了要均衡兼顾书面语(包括语体和文言)及口语(包括粤语和普通话)的学习外,亦要关注学生掌握繁体字后,亦应具备认读简化字的能力。”
另外,课程文件中还特别指出香港推动普通话的现有优势:“自普通话科成为香港中小学核心课程之一后,学校为学生提供不少课内课外学习普通话的机会,加上近年香港与内地交流日趋频繁,更有利学校营造丰富的普通话学习环境,有助提升学生以普通话与人沟通的信心和能力。”并且进一步指出基于这样的优势,要求学校在中国语文教育领域“提供更多实践普通话的机会,加强自学。”
由此可见,虽然课程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处理普通话的地位问题,但是课程文件中仍然对香港如何实践“两文三语”有所规划,但又为何今日两文三语政策沦落为如此地步?这其中缘由相信“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勿让“港式英文”和“港式普通话”成为未来
目前就“两文三语”这一政策中以普通话争议最多,并主要集中在普通话是否能提升学习效能的问题上。但有趣的是这个问题如果换成英文,好像就变得不是问题。
香港教育改革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母语教育问题,但是在这样的问题下,将近一百所以英文作为教学语言的学校中,英文所扮演的地位到底是功能性亦或是否有关注学习效能问题则是一个无法说得清的政治、社会问题。同样,当今天我们认真的讨论和询问在香港英文与普通话的地位到底是什么时,这个悬而未决,并让很多官员避而远之的议题常常会显得不合时宜,“哪壶不开提哪壶”。
对于有能力掌握运用“两文三语”的学生我们是否应该给予正面的鼓励?如果我们整个社会都赞同并愿意往“两文三语”的方向走,但却无法在最重要的升学考试中有所体现,是否显得有些滑稽与吊诡?对于除粤语外的其他两种语言的社会地位,我们是否应该正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与讨论的问题。
逝去的时光不可追,我们不能要求已经工作的人再去返回校园进行“两文三语”再教育,但是我们是否要继续让香港未来,一张口仍是港式英文与港式普通话呢?或者每每道歉时不断强调普通话是小学时学的,将普通话不好不断合理化,甚至成为未来港人的标志,这是否显得特区政府的承担能力有所缺失?这……大家一起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