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有片】女人街扫黑工 拒捕男波鞋飞脱反锁被擒

撰文: 蔡静心 赖南秋 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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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街的小贩摊档“朝桁晚拆”,清晨时份,一批工人如常熟练地搭建摊档,突然间,一批警员和入境处人员赶至,拘捕黑工,有南亚裔黑工见状立即四散,逃走时波鞋也飞脱,最终被按地制服,行动中最少六人被捕。

警旺角特遣队及入境处联合展开“冠军”行动。(赖南秋摄)

今(12日)早上9时许,警方旺角特遣队及入境处展开代号“冠军”的反黑工联合行动,于旺角通菜街突击搜查,黑工见状四散逃走,警员及入境处人员追截拘捕,有黑工逃避拘捕时波鞋飞脱,被执法人员反锁双手带走,最终在女人街共截获6名黑工,全被带返旺角警署扣查。

据了解,6名被捕人士持“行街纸”来港,无黑帮背景,其中3名为印度籍,其余则为巴基斯坦籍,负责通菜街排档“朝桁晚拆”和搬运工作,于每摊档受日薪一百元,而市价则为每档月薪一千港元。据其一工人陈先生表示,同业均由排档档主亲自聘请,并未受雇于任何搭棚公司,一工人约为十档工作,则工人月收入约一万港元。

行动仍未完结,不排除更多人被捕。记者中午时份到场再视察,档主正在开档,有非华裔人士继续协助开档。

黑工扫荡直击

拒捕巴籍黑工一脸无奈右脚鞋飞脱坐地就擒。(赖南秋摄)
入境处在女人街行动,拘开档黑工。(赖南秋摄)
被拘捕黑工在梯间准备带走。(赖南秋摄)
执法人员拘捕怀疑黑工。(赖南秋摄)
扫荡行动之后,档主继续开档。(蔡静心摄)

违反逗留条件 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两年根据入境处条例,任何人违反其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所有旅客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两年。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有递解令规限人士,均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三年。任何人使用或管有伪造身分证或他人身分证,违者将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