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失联乾隆玉玺买家现身 表态将付款 文保专家反斥错上加错?
一枚清乾隆“乾隆御笔之宝”玉玺在法国巴黎德鲁奥拍卖行被中国温州商人杜圣博以约1.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竞得。之后有消息称,此玉玺至今未交割完成,温州商人杜圣博已经和法国拍卖行失联。
今天(3日)下午,失联数日的杜圣博在接受《澎湃新闻》电话采访时表示,拍卖当天他在北京通过电话远程遥控助理竞价,并不在现场,目前正在办理签证,将亲自去法国提货回国,他说:“从拍下到支付款项,中间有不少流程,但资金并不存在困难,拍卖行的假期结束后,我愿意晒出付款凭证来。另外,有上海的刘姓商人(指收藏家刘益谦)之前称我失联,这就是谣言,他其实是想炒作他投资的一个艺术新媒体。”
因为这一乾隆御玺极有可能是圆明园流失文物,此前有观点认为温州商人拍而不付款的行为是故意搅局,是一种爱国行为。
然而,对于这些观点与其后戏剧性的变化,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94岁的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今天傍晚就此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时认为,如果乾隆御玺是圆明园流失文物,作为中国人是绝不应当参与拍卖的,因为这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制止与追索,而温州商人以个人行为参与拍卖的行为,是非常不应该的,且客观上擡高了流失国宝的价格,不利于文物回流;
谢辰生还指出如果参拍成功而失去联系,是没有诚信,“错上加错”,而现在表态付款,也是不对的,而且是违法的,“因为如果是八国联军把这些国宝盗掠走的,本身就是赃物,你现在参与竞拍擡高价格,然后再付款提货,这等于你承认他抢掠偷盗的合法性了,这就等同于‘洗白赃物’,那些支持他付款的商人,也就是支持‘洗白赃物’,可能是别有用心!”
审慎对待流失海外中国文物
这一事件很容易让人联想起2009年2月25日的法国巴黎佳士得拍卖会上,当时厦门商人蔡铭超以3149.12万欧元竞买圆明园兔,鼠兽首成功后,称“兽首来历不清,公开表示拒绝付款,并表示参与竞拍是“爱国”,针对蔡铭超的这一说法,谢辰生当时接受东方早报专访时直接给予了驳斥,“既然你知道它来历不清不楚,为什么又要去拍卖呢?而且国家早就发了通知,要求‘为防止借拍卖炒作、哄擡被劫掠文物价格的行为,不要参与竞拍、购买任何被盗或非法出口的中国文物’,你明明知道这是劫掠的文物,是一次可耻而非法的拍卖,但又跑过去参拍,怎么反而这倒成了不能付款的理由了?”
而反观此次乾隆玉玺拍卖事件,同样的问题值得人们反思:一则竞拍成功后拒不付款非个体行为,事涉国人诚信问题,为全体国人所不耻;再则,如何对待中国流失海外文物问题。谢辰生认为,中国非法流失海外文物不该由个人出面去竞拍,更加不该参与炒作、哄擡,拍而不付的行为,当然不对,影响中国人的信誉,表态付款提货的行为则是‘洗白赃物’,他呼吁国家文物部门出面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