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友拒购物挨打后死亡 内地领队认袭击囚3个月

撰文: 朱幼丽 梁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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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领队刘洋(右)早前承认普通袭击等罪被判入狱3个月。(朱幼丽摄)

内地游客跟团来港因拒绝购物被打,其中一名男游客事后死亡。一名内地领队早前已在九龙城法院承认4项普通殴打罪,今日被判入狱3个月。裁判官罗德泉认为案件严重,指事主只是不肯购物,惟被告却与其他人一起,以暴力对待受害人,行为像打手多于调停人,须判即时入狱,但准刘以70,000元保释等候上诉。

32岁被告刘洋,原被控误杀,控方于本周初同意改控4项较轻的普通袭击罪,其中指刘于去年10月19日,在红磡民乐街一家珠宝店,殴打54岁男子苗春起及另一女游客。

验尸报告指心脏病发致死

控方案情指,苗与另一名女子游客跟团到珠宝店时未有购物,只在门口抽烟,因而与女团长发生争执,期间两女子互相拉扯,苗劝阻时引发混战,数名男子后加入殴斗。苗被打至重伤,送院后翌日不治,惟验尸报告指苗因心脏病发致死,与其伤势无关。

辩方律师在求情时称,被告在事件中只是把争执的人群推出珠宝店,参与度低,即使在普通殴打案件中亦不属严重,且被告在被捕后已被还押6星期。

案件编号:KCCC311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