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公屋│有齐资料想举报 1原因房署指无法查 网民:咁都唔得?
【公屋/滥用公屋/公屋举报】政府加强打击滥用公屋,设“举报滥用公屋奖”,实名成功举报者可获发奖金3,000元及感谢状。有港男于网上公屋讨论区发帖文,称他知道有公屋住户滥用公屋,包括购买物业及违规把单位放租,然而因为缺少1项资料,获房屋署告知“唔够料查”,无法成功举报。
帖文引来网民热议,有人感到诧异,“畀埋名、电话number都唔得?”、“原来咁严格”;亦有网民认为是正常,“最基本𠮶啲资料都冇,个个都叫房处查,佢哋咪好唔得闲”、“连人哋地址,住边都唔知,资料唔齐,3,000蚊唔系咁易赚”,不过也有网民质疑真伪。
港男欲举报滥用公屋 缺1项资料获告知“唔够料查”
公屋是社会重要资源,不应滥用!该港男于Facebook群组“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FB版)”发布帖文,指他知道有人滥用公屋10多年,违规出租予朋友居住,还有购买自住物业,明显不符合居住公屋资格。
楼主称他已拥有对方“全部资料”,但由于缺少对方“公屋楼层门牌号”,获房屋署告知“唔够料查”,意味无法成功举报对方滥用公屋。
网民惊讶:原来咁严格,3,000元不易赚
网民看过帖文议论纷纷,有人感到诧异,“畀埋名、电话number都唔得?”、“原来咁严格,我见有好多人想赚𠮶$3000投诉人哋”。亦有网民认为是正常,“最基本啲资料都无,个个都叫房处查,佢哋咪好唔得闲,点知系咪整蛊”、“连人哋地址,住边都唔知,系咪听返嚟㗎,资料唔齐,够胆笃人背脊,就要问清楚,3,000蚊唔系咁易赚”。
不过也有网民质疑真伪,“点解冇门牌?楼层?作故仔都认真啲啦”、“正常房署会以私隐理由,唔会同举报人讲立唔立到案同调查进度”、“唔太信,有全部个人资料但无门号会查唔到?”、“有物业点隐瞒到?”。随即有网民解释,“政府啲资料未必互通,随时各自山头”。
购买物业须申报 违规出租公屋或违法
根据房委会网页,公屋住户在购入香港住宅物业后(签订任何协议,包括临时协议1个月内),户主及所有成员必须主动向房委会申报;如租户拒绝申报,其公屋单位租约将会被终止。
另外,未经房屋委员会同意,无论是否收取租金,租户或占用人将公屋单位分租给他人是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房屋署终止租约及/或刑事检控,占用人亦可能因此在前租赁协议终止后5年内失去申请公屋资格,而日后亦不会获编配至地理位置、楼龄和楼层比其之前较佳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