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道换道场须停体院训练 官指政策属越权 罗展鹏等获赔157万
空手道精英运动员罗展鹏于2015年因转换“道场”,受空手道总会政策所限而被迫停止体院训练4个月,之后亦要重新申请精英运动员资格。罗认为政策不合理,他因训练终断,之后亦未能再成为精英运动员,罗早前与两名同类情况的运动员入禀向总会索偿;高等法院法官今(2日)颁下判辞,认为总会的政策并非为了宣扬空手道,反而阻碍了运动员,认为属越权及无效,裁定三名空手道运动员胜诉,空手道总会需向3人赔偿逾157万元。罗称望事件可以作为空手道界或运动界人士可参考的案例。
罗获赔偿130.5万
原告分别为空手道运动员罗展鹏、罗心汶及舒晴(由父亲舒展鹏代表);被告为中国香港空手道总会有限公司。法官裁定3名原告分别获赔偿130.5万、19.8万和7.5万元,即合共157.9万元。
罗称希望本案可作为业界的案例
罗展鹏得知裁决后称,法庭的裁决令事情终告一段落,他感谢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法庭的公平审讯,望事件可以作为空手道界或运动界人士可参考的案例。罗续指,案件虽然表面胜诉,但亦设有上诉期,无法肯定会否有变数,所以现阶段的回应会较为保守。
换道场需暂停体院训练4个月
根据涉案总会政策,接受体院精英训练资助的空手道运动员若转换“道场”,需暂停其体院训练4个月(即冷冻期)。4个月后,该运动员需重新申请,才能成为体院的精英运动员。
被旧道场撤销会籍而被迫换场
罗展鹏在聆讯时供称,他原本是精英运动员,2015年5月收到旧“道场”通知,并终止其会籍。他后来转至新“道场”,但需接受4个月冷冻期。罗指因为冷冻期政策影响,他失去精英运动员资格,亦失去了体院的强大支援,包括心理辅导、营养补充,亦影响住宿和奖学金等。罗质疑他非主动换“道场”,而是被撤销会籍,认为政策对他不适用。罗其后未能再成为精英运动员,现已转行任健身教练。
另两原告亦曾被中断精英运动员训练
至于另外两名原告亦于2015年转“道场”,曾接纳4个月冷冻期,期间失去精英运动员资格,之后再得到体院的资助。
官认为政策是保护道会的决策人
法官判辞指,考虑该冷冻期是否违反总会宣扬空手道精神的宗旨。总会指空手道讲求尊师重道,总会制定该政策时,亦有考虑此因素。惟法官觉得尊师重道并非总会制定政策的目的,这政策反而是用来保护道场所属道会的决策人。
总会未考虑运动员转场原因
法官认为,要宣扬空手道精神,应该让空手道运动员自由选择“道场”和“师父”。总会强调,即使有该政策,空手道运动员仍可自由选择。惟法官认为总会不理会运动员转“道场”的原因,便执行该四个月冷冻期,为运动员带来严重后果。
政策令运动员失去精英训练
法官以首名原告罗展鹏为例子,他丧失精英体育员资格,失去4个月的精英训练,又不能接受体院提供的专业训练。此举不但影响他成为空手道运动员,甚至是影响其生计。另外两名原告虽非全职运动员,但接受该四个月冷冻期,亦令两人失去至少4个月的体院训练。
认为总会政策非宣扬空手道精神
法官直指总会制订该政策,并非为了宣扬空手道精神,反阻碍了运动员,令他们不能跟其喜好转换“道场”,因而裁定该政策越权并属无效,颁令总会需向3名原告,分别赔偿130.5万、19.8万和7.5万元,即合共157.9万元。
案件编号:HCA 529/2017、HCA 987、9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