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锦公路幼牛疑被车撞伤 马路遗血迹 同伴守候在旁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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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锦公路发现受伤牛只。昨晚(26日)11时许,有驾驶人士沿荃锦公路往大帽山方向行驶,途经扶轮公园自然教育径对开时,见到一只幼牛受伤躺在路中,怀疑牠被其他车辆撞伤,于是报警。

幼牛右前肢受伤,自行返回行人路。(陈永武摄)
幼牛右前肢受伤,自行返回行人路。(陈永武摄)

现场可见,该只幼牛右前肢受伤,怀疑见到车辆和陌生人,自行返回行人路,在马路遗下血迹。其间有同伴在场守候,警员调查后通知渔护署到场。

本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订明,如有车辆发生意外而导致不在车内的动物受到损害,该车辆的司机必须停车。司机亦须向任何警务人员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及地址的个人资料,否则须尽快而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意外发生后24小时内报警,“动物”的定义涵盖马、牛、驴、骡、绵羊、猪或山羊,《2021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更规定,司机如果撞到猫只或狗只必须停车。

一旦司机在有关意外发生后没有停车,可被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而没有提供个人资料并没有在意外发生后尽快及不迟于24小时内报警,则可被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

马路遗下血迹。(陈永武摄)
警员在场调查。(陈永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