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按摩院拔罐烧伤客|涉事师傅失联 店主承认无查核背景愿赔偿
今早(20日)一名44岁女子在深水埗长沙湾道47号地下一间盲人按摩店拔罐,其间床单起火,女事主右手手臂、背脊、腰部及头发烧伤,随后被送往明爱医院。据知,她伤势属二级烧伤。今午记者联络到按摩店负责人朱先生,他指意外后涉事“跑场师傅”已经失联,他联络介绍人找寻其下落亦无果,现时相当苦恼。朱生坦承事前没有查核师傅的资格及技术,并解释业界惯常的营运方式。至于女客人在店内拔罐烧伤,朱先生表示:“从道理上说,是应该要赔(偿)的……我得负责的,不可能不负责”,并指日后聘请师傅会多加注意。
盲人按摩店负责人朱先生接受《香港01》电话访问时透露,涉事师傅是经朋友介绍到店内工作,前日(18日)第一日开工。由于近期生意淡薄,据他所知涉事师傅前日及昨日各接一名客人。惟今日发生意外后,师傅已离开现场及失联,警方要求朱先生提供师傅的个人资料,他才尝试联络朋友查问,但朋友却连电话及微信都不回复,“我朋友微信都不接,我怎么打?……真的气死我了”。
朱先生解释,行内营运方式依赖所谓的“跑场师傅”,师傅为赚取更高收入,会到不同的按摩店工作,店方亦可灵活调控人手,双方无须签署合约,只以拆帐形式合作。他举例指,每次拔罐收150元,师傅可收80元,按摩店则收70元。
朱先生坦言,手机通讯录内的名单只标示“师傅1”、“师傅2”、“师傅3”等,并不清楚涉事师傅的名字及背景,加上跑场师傅多经朋友介绍,他亦只会询问师傅有没有相关工作经验及香港身分证,“我害怕黑工一进来警察去查,那我是有责任的”,但他承认没有亲自查阅及登记师傅的身分证资料。他亦提到,师传大多是从内地来港,而涉事师傅亦操普通话。
至于今日的女客人拔罐时烧伤,朱先生表示会负责任:“从道理上说,是应该要赔(偿)的,这是真的,这是必须的……我得负责的,不可能不负责。”朱先生自言有40年治痛症的经验,现时在店内专治痛症,至于按摩、推拿、拔罐和刮痧等保健项目,则交由驻场或跑场师傅处理,以他所知保健项目并不需要持牌人士处理。他承认以往并无查核师傅是否有专业资格或要求对方示范相关技术,并指日后会多作监督,确保师傅的质素,坦言:“通过这件事,我也吸取教训,当然我也知道只要拔火罐的,必须要通过我,必须要在我身上试一下。”
不过,立法会议员兼香港注册中医学会会长陈永光指出,拔罐为传统中医疗法,任何人使用中医手段、器具为他人作疗程,均需持牌,否则会触犯《中医药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