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49岁时任惩教助理涉瞒个人债务 诈骗17笔贷款共逾150万

撰文: 吴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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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12日)落案起诉一名49岁惩教署时任惩教助理,他涉嫌藉隐瞒个人债务,三年内申请17笔贷款,诈骗惩教署储蓄互助社及三间财务机构,一共获批出贷款共逾150万元。

廉政公署。(资料图片/苏炜然摄)

廉政公署表示,接获惩教署转介的贪污投诉,展开调查而揭发罪行。被告为49岁的文伟杰,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驻守东头惩教所,为时任一级惩教助理。他涉嫌向惩教署储蓄互助社及三间财务机构,申请其中17笔贷款时作出虚假陈述,讹称已在申请表上披露所有债务、所有资料均属真实、正确及完整。

其中一笔由惩教署储蓄互助社批出的贷款涉94,000元,其余16笔贷款为财务机构批出,共逾142万元,每笔为数5万至逾14万元。调查发现,被告申请时没披露他有尚未清还的贷款,并至今仍未还清上述部分贷款,涉款最少逾35万元。

他被控17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1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惩教署、惩教署储蓄互助社及各财务机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一名49岁惩教署时任惩教助理,涉嫌向惩教署储蓄互助社及三间财务机构,申请其中17笔贷款时作出虚假陈述。(资料图片)

廉署发言人指,公务员队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支柱,维持廉洁奉公至为重要,提醒公务员必须注意审慎理财,维护廉洁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