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鼓励实名举报 认定诬告需地级市党委批准
撰文: 傅霾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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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9日),中纪委官方网站发布题为《想举报,还在犹豫要不要实名?带你认识实名举报》的文章,文章提出,实名举报不但优先受理、优先办理,还能得到反馈处理结果。对于检举控告的内容失实,中央纪委信访室的回答是:先区分是诬告还是错告,认定诬告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委或纪委批准,发生错告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
中纪委表示,实名举报,便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准确了解情况,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听取意见建议。在相同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但现实是,很多举报人会担心:“如果实名举报,万一我受到打击报复怎么办?”中纪委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会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按照有关规定保护举报人的权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对于“优先办理实名举报,难道匿名举报就不管啦?”中纪委回应“当然不是。”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但对匿名举报会同样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如果坚持匿名举报,就请注意: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不得捏造事实诬告和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