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9岁女童被妈妈男友猥亵 弟妹同遭冷血虐待 一个心酸理由哑忍

撰文: 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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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雄一名9岁女童小花(化名)2018年间与妈妈男友阿正(化名)同住期间,分别二度遭对方揉捏胸部,以及二度以生殖器碰触下体,猥亵四次得逞。高雄地院日前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判阿正7年2月刑期,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正于2018年7月至8月30日、与小花同住期间,先是二度将小花抱坐在自己大腿上,强行揉捏小花胸部,另外又在某两日,利用与小花一同泡澡机会,拉著自己的生殖器碰小花下体;直到小花与弟弟、妹妹因遭阿正家暴,被安置于社会局,小花才在团体咨商过程,吐露自己遭猥亵一事,揭开阿正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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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考量阿正行为戕害小花身心健康,事后也未见其有悔意,态度不佳,审酌后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4罪,判阿正7年2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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