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务员必读系列(三)】勿学现届政府“外判”脑袋

撰文: 黄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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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提出可行的合理选项和建议,提供相关的客观分析,就是公务员的责任。所以,要做公务员,考生绝对不能偷懒取巧唔用脑!
黄伟豪

【考公务员必读系列】(一)写作能力好是最先决条件(二)JRE 笔试应试心法

AO、EO、TO、LO 等主任级职位,主要工作非体力劳动,而是智力劳动,即是我们俗称的“食脑”。(iStock)

已故美国总统约翰甘乃迪(John F. Kennedy)有一名言:

“不要问国家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应反过来问你可以为国家作出什么贡献。” <br />"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
约翰甘乃迪 John F. Kennedy

同样道理,要成功投考公务员,最重要的不是公务员这份工作可以为你带来什么,而是你可以有什么贡献。说得直接一点,就是“为什么要请你?”

AO、EO、TO、LO 等主任级职位,主要工作非体力劳动(physical labour),而是智力劳动(intellectual labour),即是我们俗称的“食脑”。既然“脑”是这样重要,在整个遴选过程中,不论是笔试或面试,考生任何时候也不能无脑或不想用脑,千万不要“外判”自己个脑,把解决问题的责任推卸给其他人。

凡事都“外判” 那为什么要请你?

我有一个已升至政策局 PAS(即首席助理秘书长,Principal Assistant Secretary),并曾参与 AO 遴选的学生,曾和我分享了两个因考生无脑或唔想用脑,而“外判”自己个脑,因而“激死”考官的真实个案。

在整个遴选过程中,考生任何时候也不能无脑或不想用脑,把解决问题的责任推卸给其他人。(资料图片)

第一个个案是在笔试及面试中,考生必须要想办法解决一些政策难题,例如应否取消丁屋政策,应否回购领展等。它们正正是政策官员,特别是 AO,每天要回应和处理的棘手难题。可是,近年却出现了考生不愿分析,逃避解决政策难题的情况,只是提出“成立专责委员会去研究”作为答案。

很明显,这是拜我们现届弱势政府所赐。它因无足够智慧或决心去解决政策难题,而用“成立委员会”作为缓兵之计。但这拖字诀却引起考生争相模仿,成了一个很坏的榜样。

在公务员考试里,单纯提出成立委员会,而不作出任何分析及建议,是十分不负责任的答案,形同弃权和交白卷。试问遴选委员会如何从这个无答案的答案中,能够判断考生的分析能力?而且,若果一切问题,其实最终也是交由委员会想办法解决,政府又为什么要请你呢?

第二个不想用脑,随意把它“外判”的个案,是无论任何政策难题,考生均拒绝分析,通通把它交由民主方式,用投票解决。用这思路,无论笔试问什么政策,原则上考生什么也不用答,写上“公投解决”这四个大字便可立即收笔交卷。面试中的小组讨论环节也变成多余,一切难题无须讨论,立即一人一票,由组员举手投票决定。

以上问题的根源,是在近年香港积极争取民主的激烈社会气氛下,考生往往混淆了政治(politics)与管治(governance)两个重要基础既念,认为有了民主和选举便可解决社会上的所有政策问题。

得到政治权力,不等于就有管治能力,看看现届的政府便知道。

近年香港积极争取民主的激烈社会气氛下,考生往往混淆了政治与管治两个重要基础既念,认为有了民主和选举便可解决社会上的所有政策问题。(资料图片)

协助解决政策难题 是公务员的责任

无论透过任何的政治方式产生,包括了民主选举,上台后的政治家(politicians)也需要动脑筋去思考解决一连串政策难题的答案,因此他们必须得到有专业知识的官僚(bureaucrats)协助施政。

试想想,若选举或投票可以轻易解决一切问题,世界上只需要有公投,不单不需要公务员,连政治家也变得多余。而且,社会面对的问题多不胜数,不能事无大小,凡事也用投票决定,出现市民日日夜夜不停投票的异象。

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提出可行的合理选项和建议,提供相关的客观分析,就是公务员的责任。所以,要做公务员,考生绝对不能偷懒取巧唔用脑!

(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