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田北辰引消息:10月一场关键示威 促使中央决定立法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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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风波至今过去一年。示威浪潮带来的最大影响,莫过于中央政府下定决心为香港订立“港区国安法”。对于北京何时拍板决定“下重手”,目前仍引起外界不少揣测,曾有人大代表引述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指,中央是于去年10月底四中全会后,决定引入国安法。不过,立法会议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田北辰接受《香港01》访问时,引述多方消息提出另一个版本,指驱使中央决定出手的转捩点,其实比四中全会更早,所指的是10月1日国庆70周年的多区示威。

▼2019年10月1日国庆日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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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冲突后决定下手

去年四中全会闭幕后的公告,首次提到“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较早前引述韩正指出,中央正是在四中全会后决定立法。

不过田北辰综合多名消息人士的说法,驱使中央有“下重手”想法的关键事件,是去年10月1日国庆70周年的多区游行示威。事缘当日港九新界多区出现激烈示威冲突,多个大型商场全日关门;荃湾一名中学生与警察搏斗期间,遭警员以实弹射中胸口;怀疑有示威者于屯门向警察投掷腐蚀性液体。

“国家七十大寿,全世界看到香港这样子,成何体统呢?我听到的说法,是自那天后,中央觉得再这样下去不行,决定为香港立国安法,因此有了四中全会公告的内容。国庆日几天后政府推《禁蒙面法》,结果backfire(适得其反),引发更激烈暴力示威,那就更加印证中央的决定没有错了。”他引述指,一名中央官员曾表示自1997年7月1日起,外国势力一直和中央在港“争夺管治权”。因此修例风波发展至这个地步,中央认为不可接受,决定速立国安法。

全国人大会议5月底通过为香港订立“港区国安法”。(资料图片)

“last minute”决定形式

当然,四中全会所定下的,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决定,中央仍需要一些时间评估民情、构思细节等。关于何时做、用什么形式做,田北辰指据其了解,中央是“非常last minute”,即两会开幕前数天才决定将国安法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并且列在《基本法》附件三中直接颁布实施。

“你可以想想,连(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5月初受访时,所说的都是暂时未见两会有涉港部分,希望在明年8月完成《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相信他当时也未知道。”田北辰表示,多名他认识的人大代表,都是见到人大议程中包括“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时,才得知中央出手。

田北辰。(资料图片)

认为中央愿听不同意见

中联办近日就港区国安法,征询港区人大政协的意见。田北辰指,他所反映的意见与港人关注类似,包括希望条文订得细致,减低争议机会;保留无罪假定、在原犯案地受审、公开审讯等原则。

他又建议立法后,中央和特区政府多出版一些较为软性的出版物,以案例去解释哪些行为犯法、哪些不犯法,以及背后理由:“一般市民听不懂抽象的法律理据,你多举例子,市民才听得懂,才有可能释疑。条例本身具争议性,要解释得清楚,才可减少震荡。”

至于表态后,中央政府会否愿意聆听?田北辰以自己为例,作为温和建制派,过去多次有中央和中联办官员表示他是建制派“坏孩子”,但他仍获支持连当三届人大代表,因此中央并非如外界所指容不下不同意见。“我的DNA始终都是爱国,相信在这个前提下,中央是不介意光谱阔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