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反死刑日】香港最后行刑距今50年 囚犯临终可破例饮酒

撰文: 邱靖汶
出版:更新:

今年10月10日是第14届世界反死刑日,而在23年前,香港已废除死刑,最后一次行刑亦已是50年前。据惩教署自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较完善的资料库,至1993年废除死刑为止,有122人被判死刑处决,大部分是犯了谋杀罪的华裔人士,也有犯下战争罪行的日本人,较著名的有1962年三狼案的3名主犯马广灿、李渭及倪秉坚,最后一次行刑于1966年,犯下劫杀罪的越南籍男子黄启基遭处决。霎眼走过半世纪,缳首死刑的地点、工具、人物,俱成历史往事及电影桥段,而惩教署有人员则接受访问,重述当年香港极刑的8个细节。

香港在回归前已有特赦案例。(资料图片)

1. 法官披黑巾判刑

殖民时代,谋杀等严重罪行会由最高法院审理(现称高等法院),高级惩教主任张智才指,当年经陪审员大多数裁定罪成后,法官在判刑前会跟随英国法庭惯例,在假发上披方形黑巾(Black Cap)。

现时你又何处来,带你返回何处,由指定日期,将你吊至毙命,复由港督指定地点将你安葬。愿上帝祝福你的灵魂!
副按察司麦菲,1962年《华桥日报》

2. 赤柱监狱H座“死囚仓”

死囚在被收柙、设有绞刑台的赤柱监狱H座独立囚禁。H座共有6间“死囚仓”。张智才指,即使有些年份要处决超过6人,但H座不曾爆满。死囚囚禁期间会享有家属探访权及“放风”的权利,亦可要求与天主教司铎、其他宗教人士告解或会面。不过,死囚期间并无机会接触其他在囚人士。

3. 发放津贴 也难找人任“刽子手”

死囚若未在限期前上诉或上诉失败,港督会择日处决,不过不会通知行刑日期,以免造成心理压力。然而行刑前,人员会在H座绞刑室准备刑具,测试时发出的轰轰巨响,死囚应明白时日无多。由于香港并不常执行死刑,故此惩教署(前称监狱处)没编制人员专门负责处决,每次行刑都需挑选自愿的“刽子手”。不过执行极刑毕竟是厌恶任务,即使每次会向行刑官发放75元特别津贴(当时足够购买100斤泰国上等米),也难以吸引人员自动请缨。

在50年前的香港,高级惩教主任张智才的惩教署前辈都要执行死刑。(江智骞摄)
昔日的行刑台已成历史,如今只在惩教博物馆有仿制展品。(江智骞摄)
行刑官会使用度颈尺及换算表为死囚度身制造刑具。(江智骞摄)

4. 刽子手预演“度颈”

行刑官在刑期前7日开始预备,先向狱中医生取得死囚的体重和颈围,调整绞刑台绳索和绳圈的长度,因此监狱中绞刑又称作“度颈”,身体越轻,问吊便要用上更长的麻绳。行刑手会制作与死囚体重相等的沙包,反复演习拉开活门的程序,务求在真正行刑时可以“一击即中”,避免死囚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张智才指缳首死刑的主要死因是颈骨在活门打开、身体下坠的一刻被拉断。

5. 酒入愁肠最后晚餐

直到行刑前的黄昏送饭时,人员会告知死囚:“这是最后晚餐。”临终前的晚餐会很丰富吗?张智才翻查文宪,未找到最后晚餐的菜单,只形容𩠌菜“比较丰富”。而据惩教人员口耳相传,监狱会破例让死囚行刑前在狱中饮酒,最后一次感受酒精带来的刺激。

6. 行刑多在清晨执行

根据监狱中的“行刑簿”,绞刑一般会在清晨6时至7时执行,故惩教人员在当天第一项任务就是行刑。坊间亦流传处决会选择在清晨,大家仍然熟睡时执行,是监狱考虑到行刑的声音会惊动其他在囚人士,不过张智才指只是谣言,因死囚是被独囚于H座,其他囚犯无从知道狱中有死囚,行刑声也不会传到其他囚室。

监狱署有一本硬皮簿记录每年赤柱囚犯的死亡个案,包括处决(Execution)栏目,“三狼案”的3名犯人,在同一天晨晓之时被处决,每位相隔半小时。(江智骞摄)
“最后死囚”黄启基清晨被处决后,法庭同日开庭判定死因,报道引述他死于颈骨脱节及脊髓爆裂。(香港公共图书馆,1966年《华桥日报》)

7. 行刑后吊尸1小时

死囚在行刑的早上被带到绞刑室,行刑官、监狱监督及法医亦已到场,也只有这3人送死囚最后一程。张智才指行刑官会先绑紧死囚的双臂,将他带到绞台的活门上,再为他套上沉重的黑色头套,拉紧项上的麻绳圈。监狱监督确认所有程序,会指示行刑官拉动机关,活门应声打开,被问吊者会因颈骨断裂即时失去知觉。纵使被吊者一动不动,但房内3人会逗留约1小时,至法医确定死囚经已气绝为止。

8. 死后“续囚”监狱坟场

处决以后,死囚的家属也不准瞻仰遗体,遗体由监狱处管理,无任何传统中国的超渡仪式,便会直接埋葬在赤柱黄麻角道的监狱坟场,树立的墓碑无名无姓,只得一个编号。根据当年报道,“三狼”由问吊至入土仅24小时。惩教人员会定期清理墓地,惟即使春秋二祭都不会允许家属拜祭。遗骸下葬七年后,会被起骨并交由市政事务署送住沙岭公墓或海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