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发文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谁推荐、谁负责

撰文: 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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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由栗战书领导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制定《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严防“带病提拔”(新华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这是继今年7月发出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之后,由栗战书领导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再一次祭出的大动作,希望通过“谁推荐、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严防“带病提拔”的现象。

据新华社报道,此次的《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政坛将选人用人视为集体行为

据多维新闻报道,在6月份中纪委公布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反馈情况,此轮巡视覆盖32家单位,同时对4个省进行首次“回头看”。结果发现在这些巡视单位中,发现有11个单位存在“带病提拔”问题。

有分析人士表示,长期以来中共政坛一直将选人用人视为集体行为,很难说清哪些是集体责任,哪些是个人责任。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把人选好了,大家都感到脸上有光,都可以说自己有功;反之,把人选错了,大家都可以把责任一推了之。而此次将责任压实到个人,或也为中共深层反腐提供了有力工具。

另外,有评论指出,近来中国政坛人事调动频繁,从国务院各部委到地方党政主官,均出现密集调动。今明两年正值中共换届年,党媒官媒已连续刊发不少文章对换届年的人事动作进行解释和铺垫,《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出台,实则也是为换届年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