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三个月】疑不满网媒采访 警粗口闹记者:我又唔会无得捞
元朗黑夜721事件,昨日刚好满三个月。昨日(10月21日)晚上11时许,当时防暴警员在元朗大马路近明渠位置行车路上戒备,期间举起黑旗及橙旗,示意会开枪及使用催泪烟。有记者在路壆上拍摄警员举枪的画面时,有数名警员怀疑不满。
其中一名戴头盔、用黑布蒙面的警员,首先与在场一名网媒记者发生口角,直指一名网媒记者“你搞X我?我未X惊过呀!搞乜X嘢呀搞?”又指对方:“网媒就网媒啦,扮乜X嘢记者呀?你老母X,仆街呀你,拎住部IPHONE就扮记者!”,又指“曱甴黑记,认X住我呀,X碌,搞X我?”又有人大叫“我又唔会无得捞!”其他警员见状介入,阻止住该名警员继续骂,“唔好同啲黑记嘈喇!”事件经调停后,未几有警员即向马路前方用长枪发射。
此外较早时,元朗十八乡乡事委员会大楼,被人投掷数枚燃烧弹,大楼范围内有多盆盆栽被焚毁。记者事后到场了解,发现上址留下水喉等物件,亦有一些水渍,暂未知是否由职员自行救熄火种。此外,大马路一间中国银行,其提款机等设施亦被破坏。有防暴警员曾到场了解,未几离去。
涉事警员涉违反《警察通例》
根据《警察通例》第39章05节,在事发现场的(警务)人员,须(a)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尽量配合传媒工作;以及(b)不应妨碍传媒的摄录工作。然而,今晨的事件可见,警务人员不单没有遵守通例守则,反以言语暴力及粗言秽语阻碍采访。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于6月13日召开记者会曾表示,警员一直保持忍容、克制的态度,又指“从来我对记者最客气、最有礼貌”、“警队系有Heart做好同传媒嘅关系”。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早前又表示,如如个别警员有不当行为,警察投诉课会作出处理。
早前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特区政府不会容忍任何违法和暴力行为,包括警察,无论施暴者是甚么背景、政治立场及身分,政府对任何暴力行为都会予以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