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林郑撑警方执法克制、天公地义 赞成定性“暴动”
政府不顾市民大游行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立法会原订于12日恢复二读,引发大批示威者包围立法会,最终爆发警民冲突,警方当日下午定性为“暴动”,发射了催泪弹、布袋弹、橡胶子弹等清场,事件中共约百名示威者、记者及警员受伤。
特首林郑月娥今日(15日)在宣布暂缓修例时,开场未有提及“暴动”一词,形容是“有严重冲突”。被问到警方武力清场,会否代警方道歉,林郑月娥表示,星期三金钟一带发生的事件,警方有被有杀伤力武器袭击,认为警方执法是天公地义,不能因为她自己的工作不足,而让警队被抹黑,又认为警方是克制。再被问到有人因“暴动”被捕,林郑指,如何形容、定性由警方决定,她赞成。
林郑月娥在中文讲辞中,未有用到“暴动”一词,提到的是“看到数以万计市市民参与游行、集会,更有严重冲突,令很多同工、市民受伤,我非常痛心。”英文讲辞中,分别用“严重冲突”(serious conflicts)及“示威”(protest)形容10日及12日的抗议事件。就有关“暴动”的提问,她首次回应时,指星期三出现的冲突情况,指出当日并非完全和平。但第二次再被问到有人因“暴动”被捕,林郑表示,如何形容、定性是由警方决定,她是赞成的。
不想因自己工作做得不好 连累警方“被抹黑”
她指,绝大部分的市民都可以在报道中,看到用有杀伤力武器袭击警方,认为警方执法是天公地义,“是他们每一位加入香港警察处,他们的使命,不能够要求因为行政长官自己工作做得不好,就连这些执法人员努力维持治安的工作都要被抹黑,我做不到。”而在现场如何处理电光火石之间的行动,要由警方决定,相信警方有指引,认为警方是克制。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于13日由Now新闻台播出的专访中指,政府高层没有参与介定事件为“暴动”的决定。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同日在记者会上表示,于12日下午约3时半,由警方决定将事件定性为“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