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kemon GO启示:谁有权为我们的城市空间下定义?

撰文: 李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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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威辛(Auschwitz)纳粹集中营博物馆馆长就呼吁,不要把奥斯威辛变成Pokestop……坟场、教堂、寺庙,甚至学校,是否也应该可以拒绝成为Pokestop?新媒体公司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者或装饰者,是好事还是坏事?
李立峰
媒体并没有使物理空间失去意义;相反,它们常常会替物理空间创造新的意义。(资料图片)

这几天身在波兰,但由于有社交媒体,仍然感受到 Pokemon GO 为香港带来的热闹。坦白说,Pokemon 在日本开始播映时,我已大学毕业,所以没有甚么相关的童年回忆。前阵子,大家为大中华区统一译名争论时,我也没有什么感觉。网络游戏?我连 Candy Crush 都无玩过。但对 Pokemon GO 这现象倒是有点兴趣,原因是它背后其实有个很大的传播学问题,就是媒体和社会或城市空间的关系。

虚拟介入真实 电子媒介改变城市空间

有本80年代的传播学经典名著,叫《No Sense of Place》,谈电子媒介如何打破社会生活中“资讯结构的空间区隔”,帮助人们进入以前进入不了的地方,以致使用电子媒介的时候,人们往往有种不知身在何方的感觉。开始读研究院时,很多人则开始谈全球化和新媒体科技如何带来“去地域化”(de-territorialization),主旨是在新科技环境中,相隔万里的人仍可以即时直接沟通,地理距离愈来愈不妨碍交往互动,所以物理空间的重要性愈来愈低。

一些媒体嵌入到某些空间中,成为该空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例如在纽约时代广场上的大萤幕。(Getty Images)

但不消几年,很多学者又发现,媒体科技带来的,不应叫做去地域化,而是“再地域化”。媒体并没有使物理空间失去意义;相反,它们常常会替物理空间创造新的意义,媒体不是带来 no sense of place,而是带来 new sense of place。一些媒体甚至会嵌入到某些空间中,成为该空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例如在纽约时代广场,高楼大厦墙身上的大萤幕早已成为广场最重要的标志。那些大萤幕是典型的“place-based media”,没有那些萤幕,时代广场根本不成时代广场。

拜Google所赐 “位置媒体”年代到临

到了近年,随着智能手机普及、GPS 的发展和应用等,大家的关注点从 place-based media 再转移到 locative media——位置媒体。简单地说,位置媒体可泛指任何根据用家所在位置,而提供特定功能及内容的媒体。其实位置媒体种类繁多,我们大部人每天都可能会用上不少。有学者以功能分类,位置媒体有帮助找寻路径的、在物理空间中显示不存在之物的、提供有关所在地点的资讯的、促进人际交往的,和随境游戏(pervasive game)。Pokemon GO,当然,就是随境游戏的例子。

想想汽车导航系统的发展,便清楚位置媒体其实存在已久,但近年位置媒体的长足发展和普及化,跟 Google 有颇大关系。创造 Pokemon GO 的 Niantic Labs 的 CEO John Hanke,以前就在 Google 负责 Google Earth 的业务。

Pokemon Go开发者John Hanke,早在2000年已创造“Keyhole”系统(即Google Earth的前身),并制作首个配合GPS的游戏。(网上图片)

Pokemon GO 带来的三点启示

位置媒体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转变,而传播学者只是刚刚开始对相关问题作出探究。说回 Pokemon GO,有三点是肯定的。

 第一,媒体为城市空间赋予意义的能力愈来愈强,在此不赘。  第二,Pokemon GO 再次显示,线上(online)和线下(offline)之分愈来愈不重要。有些研究政治参与的学者,到今天仍会循例地把网络参与和现实参与分开。不是说一定不能这样做,但实际的趋势是,就像你拿著手机到沙田第一城找小精灵时,你眼前的世界没有线上和线下之分。

 第三,当一些新媒体愈来愈有能力为城市空间赋予意义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问:谁有权为我们的城市空间下定义?

在波兰,Pokemon GO 在7月16日也开始有得玩,但媒体报道,奥斯威辛(Auschwitz)纳粹集中营博物馆馆长呼吁,不要把奥斯威辛变成 Pokestop。我想,Niantic Labs 应该不会 insensitive 到连这点都想不到。奥斯威辛也许是比较特殊的例子,但其他较“一般”的地方,例如坟场、教堂、寺庙,甚至学校,是否也应该可以拒绝成为 Pokestop?另外,Pokemon GO 也许是个无伤大雅的游戏,但其他随境游戏和位置媒体呢?新媒体公司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者或装饰者,是好事还是坏事?

虽然只是一个游戏,一个热潮,但带出的问题还是有挺多的。

(本文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