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吨烟花】警破新田仓库检1.1公吨烟花 EOD:可致人命伤亡

撰文: 潘安奇 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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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将至,本港各区过往发生多宗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事件,警方严厉打击相关活动,今日(23日)凌晨时份于新田麒麟村捣破一个仓库,检获1.1吨重的烟花爆竹,并拘捕一名62岁男子,涉嫌非法藏有烟花爆竹。该批烟花相等于约五份之一维港烟花汇演的使用量,警方爆炸品处理课到场戒备,该批烟花将会先存放后再销毁。

警方在新田破获一个烟花爆竹仓库。(郭倩雯摄)

新界北总区重案组总督察林思仪今日交代案情指,新界北总区重案组根据线报,昨日(22日)下午约4时在爆炸品搜索犬的协助下,在新田麒麟村一个货仓检获约1.1公吨的烟花爆竹,总值超过200万,种类包括长炮仗、散炮,俗称飞天鼠、穿云箭、孔雀开屏及笛音火箭及步步高等产品。警方拘捕一名62岁本地中国籍男子,该名男子亦是货仓的拥有者,他被扣留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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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一名62岁姓李男子。(郭倩雯摄)

爆炸品处理课戒备

警方相信该批烟花爆竹经由内地引入并存放于仓内,预计在农历新年散货,并售往乡郊地区,其来源仍调查中。而货仓内未有开始散货的迹象,烟花爆竹仍属原批货物。被捕人士未见有黑社会背景。警方强调,如发生爆炸,对附近的货柜、建筑物都会构成影响。

由于货仓内藏有大量烟花爆竹,警方爆炸品处理课亦到场戒备。该批烟花经检定后,会先储存及再作销毁。

根据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6条,非法藏有烟花爆竹的最高刑罚为罚款2万5千元及监禁6个月;危险品(一般)规例第59条亦订明,未领有许可证燃放或致使他人燃放烟花爆竹属违法。

警方检获1.1公吨烟花。(郭倩雯摄)

贺年维港烟花共重5吨 去年全销毁

去年因大埔巴士严重车祸,导致多人死亡,政府宣布取消贺岁烟花汇演,其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表示,由于烟花已开封,其稳定性已在组装过程中受到影响,不能留作日后使用,基于公众安全考虑,必须销毁合共28,999枚、总重量约为5吨的烟花。

爆炸品处理课到场戒备。(郭倩雯摄)

EOD:威力依然有效

警方炸弹品处理课炸弹处理主任李展超警司表示,是次检获的烟花爆竹数量之多是近年罕见。爆炸品处理课经初步检定后,相信该批货由外地运入香港,其状态完好无缺,威力依然有效,若其弹射物打中人,可致人命伤亡;货仓内或附近建筑物亦有火警危机。

深水埗嘉顿外有人放烟花。(香港突发事故报料区Hoyt J.Li拍摄)

去年多宗违法放烟花事件

2018年农历新年期间,及本港亦有多区出现违法放烟花的情况,包括屯门、元朗、大埔、蓝田、深水埗、秀茂坪及铜锣湾等。警方于年初一年初二期间共收到4个有关烟花的报案。2月18日晚上11时半,秀茂坪再有市民发放烟花,历时超过3分钟,警方接获多名居民报案,在秀茂坪商场对出空地发现5盒已发放烟花。

2014年晚上,警方曾突击搜查落马洲新田永平村一个货仓,检获一共213箱爆竹及45箱烟花。

2018年违规放烟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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