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内地央行监管个人帐户大额交易:5万以上交易要上报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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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央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的新规施行,从此以后个人帐户的大额交易及流水异常情况将接受央行监控管理,其中不仅仅包括银行帐户收支情况、网络银行收支记录,还将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记录。今后,内地民众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购物消费达到5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转帐金额达到20万以上,相关纪录均会上报,有可能被列入大额可疑交易进行监控。
业内人士分析,大额交易报告的上报主要面向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不涉及额外履行报告责任;在实际合法合规交易中几乎无感知,将由交易背后的非银行机构按要求上报;该新规主要是预防洗黑钱和非法融资等行为,企业和个人正常交易和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不变,不涉及个人外汇业务政策调整。
互联网金融机构需建监测系统
此外,明年1月起,《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也将正式实施,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
业内人士表示,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券商、信托、期货、基金等都有相关反洗钱管理办法,现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也终于出台相关法例,说明互联网金融行业已被纳入类金融机构监管。
(《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