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模仿李小龙用器具伤人 美纽约州“双节棍禁令”被判违宪

撰文: 高源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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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打巨星李小龙上世纪70年代以出神入化的双节棍功夫扬名国际,更在全球各地掀起一股“双节棍热潮”,年轻人争相模仿。美国纽约州由于担心双节棍会成为伤人武器,遂1974年颁布禁令,不准民众持有或携带双节棍乘搭交通工具。不过布鲁克林联邦法院上周五(14日)裁定,“双节棍禁令”违反宪法第二修正案。

李小龙的双节棍功夫风靡全球,美国纽约州政府担心年轻人不当使用双节棍造成危险,1974年下令民众禁止持有或使用双节棍搭乘交通工具。惟该禁令12月14日遭法院判决违反宪法。(YouTube)

禁令在44年前颁布,但至今才宣布违宪。事件源于纽约州立大学海事学院(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Maritime College)教授马洛尼(James Maloney)2000年因在家持有双节棍而遭警方起诉判刑。他对判决结果感到不满和愤怒,一路上诉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2010年重审此案,要求法院考量宪法第二修正案,保障公民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布鲁克林联邦法院法官Pamela Chen上周五裁定,双节棍禁令违宪。

上诉得直后,马洛尼表示:“双节棍是非常具有历史意义的武术器具,富有娱乐性及自卫效用,任何国家都不应禁止公民的持有权。”

(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