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征费终于有立法时间表!环境局今日(31日)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指出,将于11月2日刊宪,再于11月14日向立法会递交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估计收费最快于2020年底落实,较原先预计延迟一年。事实上,垃圾征费已提出14年,相比于邻近地区如台北、南韩落后至少十年,多个环团体期望立法会议员尽快审议及通过法例,积极追上毗邻成功实施垃圾征费地区,以扭转香港城市固体废物的窘局。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31日)表示,垃圾征费立法初期设6个月的适应期,执法上以劝吁、口头警告为主,其后执法将以风险为本,著重针对违规黑点。黄锦星表示,一般家庭每日使用一个容量为10公升的胶袋,只需1.1元,但若被发现违规弃置,则被罚款1500元,相等于数年的胶袋征费,相信有一定阻吓力。(林若勤摄) 政府在2005年12月已发表《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 为香港制订一套十年的管理都市固体废物的整体策略。当年时任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预计2007年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收费的条例草案。(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2012年1月至4月, 环保署就香港应否推行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进行了第一阶段的公众咨询。(资料图片) 2013年9月,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公布都市固体废物按量收费咨询文件,提出以预缴式购置专用垃圾袋,或由物业管理公司按垃圾重量或体积,向住户收费,预期家居住户每月垃圾费约30至74元。(资料图片) 2014年12月,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向政府提交“都市固体废物收费”报告书,建议对工商业及家居废物按量收费,每户向管理处购买专用垃圾袋及设立3年过渡期。(资料图片) 2017年3月,政府公布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建议实施安排,提出两种收费模式,一般市民以“按户按袋”形式缴费,必须使用政府指定的垃圾袋弃置废物,垃圾袋有9种容量选择,由3公升至100公升不等,价钱为3毫至11元。工商界则须“按重量”缴费,每公吨365元,如废物是运往市区及新界西北废物转运站,入闸费则须395元。(资料图片 / 江智骞摄) 2017年10月,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宣布, “按袋收费”模式将扩展至私营废物收集商收集的家居及工商废物,取代原本以入闸费模式先向政府缴付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然后向客户收回相关费用的方法;又拟为综援人士每人每月发放10元津贴。(资料图片 / 江智骞摄) 2017年11月,《香港01》获悉环保署有意仿效台北,将二次袋相关法例纳入家居垃圾征费草案,署方其后承认正计划在售卖日常用品的连锁零售商,包括超级市场、便利店及个人护理产品店等设立指定垃圾袋销售网络。(资料图片) 2018年6月,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会积极把相关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资料图片) 2018年8月,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会在今届立法会复会时,向立法会递交都市固体废物的条例草案。(资料图片) 2018年10月,《施政报告》指出,今年第4季会将都市固体废物收费条例草案提交予立法会审议,并会在2019/20财政年度先增拨约3至4亿元,提供恒常资源加大多项减废和回收工作。(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