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军火】疑有AR-15半自动步枪零件流入本港
疑有走私军火以邮递方式流入本港!美国司法部今年初落案起诉一名日本及一名美国男子,指他们在2014至2016年间,多次合谋将从美国购得AR-15及M4突击步枪零件,在并无取得出口批文情况下,透过普通邮政,将零件分批邮寄往香港、台湾和日本。涉案美籍被告8月6日提堂。美方则未有检控涉事香港收件人,亦未有公开其身份。日籍被告则然在逃。《香港01》向香港警方查询,获回复指未能查核有否所述案件。海关、律政司回复指不评论个别案件。保安局则着记者向警方、邮政局及律政司查询。
美国司法部今年2月的一份起诉书揭露,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一个名为西森匠(Takumi Nishimori)的日本人,多次指使一名拥有美国和泰国双重国籍的大学生Steven Anichowski,在美国新墨西哥州购买步枪零件,然后分批邮寄至香港、台湾及日本。
三年间,西森匠从Steven手中,共购入价值22万美元军火。2015年4月9日,Steven在新墨西哥州索科罗县一所邮局寄出包裹。他在邮包上写上一个香港地址、一个香港人的姓名,并在邮包报关纸上写上内含价值不高于50美元的“toys”(玩具),事实上,包裹内的是多件AR-15及M4半自动步枪的零件。至同年8月底,西森匠再向Steven汇款1,600美元,并指使其邮寄第二个有步枪零件的邮包至香港。
美司法部:国际军火集团一部分 香港收件人无被控
起诉书未有提及邮包有否到达香港,司法部亦未曾检控该涉案香港人,亦无提供该人士资料。Steven最终今年7月16日在洛杉矶被捕,现已保释候审,西森匠则仍未落网。
二人被控共七项严重控罪,包括串谋犯罪、非法出口军火零件、走私、洗黑钱,和作出虚假声明。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至少10年以上。起诉书更直指二人为国际军火走私集团的一部分,集团曾非法贩运逾100万美元军火。根据美国法律,从美国出口任何枪械及军火用品,必须向国务院的军事贸易管制委员会申请许可证,但西森匠及Steven二人从未申请相关批文。
美籍被告涉案时为大学生 日籍疑犯在逃
根据本港公司注册处资料,一名与西森匠同名同姓的日本人,2014年曾注册过一所名为Solar Dawn For Blind Limited的公司,注册地址专为日本人开设离岸公司的香港中介地址,无法确认有无实际运作。西森匠以日本护照注册,申报神奈川县为其住址,记者未能确认二者是否同一人。
至于Steven,据其LinkedIn履历,他2014至2016年涉案时正于新墨西哥矿业及科技学院机械工程系就读。大学毕业前曾参与设发太空火箭发射台的装置,又曾参与研发SpaceX超高速电磁悬浮列车的初始模型设计比赛。2016年,Steven在泰国南奔一家法资航天火箭公司制造厂任职工程师。他与西森匠在facebook上为好友,记者曾尝试致电和留言给二人,但未获回复。
专家:为半自动步枪零件 部分只可装在真枪
本港一名不愿具名的熟识枪械人士阅读起诉书后,对《香港01》记者分析,案件提及大部分零件均属M4及AR-16半自动步枪,而寄往香港的零件当中,包括只能应用于真火枪械的导气管和导气座,以及可被装嵌在玩具枪上的前握把及分火器,理论上是“真假枪兼容”的真枪零件。
专家分折指,由于涉案的导气座和导气管为AR-15及M4半自动步枪必要零件,只能用于真枪,并不能用于仿真度高的模型或玩具枪上,因此购入此两件零件的人士很可能已管有此等步枪,或正计划装嵌真火步枪。
另外,分火器主要功能是减少枪口火焰和声量,可隐藏枪手位置,和发射枪械的型号;而前握把则是装嵌在步枪的上机匣作隔热用,方便射手握紧枪管。
专家指出,本港不少爱枪人士会购入真枪零件但装嵌在玩气枪或道具枪上,除提高玩具枪的像真度外并无实际功能。起诉书中描述被寄往其他地区的军火零件,包括瞄准器、夜视镜等,亦有已构成半枝步枪的部件。专家补充说只要以配合用作培训的高仿真“操作枪”,便足以改装成真火步枪。
▲YouTube有不少影片讲解如何在半自动步枪上装嵌导气管及导气座。(7分1秒后)
全美最畅销步枪 ISIS呼吁追随者购入
AR-15被吁为全美国最畅销枪械,其仿军用突击步枪外形得到不少射击爱好者青睐,在美国不少州份十分容易购入。虽然它是民用枪械,但实际性能与军用步枪相差无几,子弹匣可容30发子弹,只需扣一下扳机,便可发射一发或多发子弹,又能被改装为全自动步枪。
AR-15是各国特种部队,包括香港警察的装备武器之一。过往AR-15曾涉美国多宗大型枪击案,连伊斯兰国组织(ISIS)亦曾呼吁海外追随者购入。M4则自1990年代始成为美军标准步枪,但由于在沙尘情况下可能卡住,美军近年亦积极游说国防部以其他枪种取代M4。
▲YouTube动画解释气动式半自动步枪运用导气座和导气管自动退弹壳及上膛的原理。(3分7秒后)
枪零件去向不明 香港执法部门一律不予置评
究竟美国起诉书提及的军火,最终有无流入香港?记者曾向多个本港政府部门查询是否知悉此案,以及曾否与海外执法部门就此案沟通,但未获任何正面回应。
警方发言人指,处方因未有案件编号及报案时地人等资料,而未能查核有否接获所述案件。
香港海关指不评论个别案件;律政司指不评论个别案件;保安局发言人则着记者向警方、邮政及律政司查询。美国驻港领事馆亦表示不评论此案。
邮递走私愈见普遍 三年截获73宗怀疑火器及弹药
香港有严格枪械管制,《火器及弹药条例》规定,任何火器及可发射子弹或投射物、枪口能量超过两焦耳的气枪,乃至任何枪械发射投射物的元件,均属枪械,必须向警方申请管有权或经营人牌照。如有违反并一经定罪,可被罚款10万元及监禁14年。而进口此类物品须要持有警方发出枪械经营人牌照,并须向海关以及工业贸易署的战略物品管制小组申请入口证。
但枪械专家指,有本港模型枪店舖售卖真假枪兼容部件,在法律上存有灰色地带。他指根据法例,相关零件须有发射用途才受条例管制,因此涉案前握把、分火器等无助发射的零件则未必违法,但导气座、导气管应须持牌管有。他补充指,即使枪枝外观上全由真枪部件组成,若验明枪口能量不过两焦耳,警方亦“吹佢唔胀”。律政司若提控,亦也未必能成功检控无牌藏有枪械罪名。
大律师陆伟雄亦指,若有人无牌进口枪械零件,警方未必即时拘捕疑人,而要花时间搜集情报、确立该人士进口零件的原有目的、是否有其他合法用途,然后再执法。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成员涂谨申表示,若警方曾截获相关邮包,理应向公众交代,但若美方从无公布枪械邮包去向,在许多情况下邮包亦可能从未有抵达本港。他又指本港相关条例对受管制枪械弹药有清楚定义。
近年多宗枪械案件 警方集中调查枪械的来源
近年香港发生多宗枪击案,警方都集中调查枪械的来源,包括调查有没有可能是经邮购走私入境。不法份子近年渐多使用普通邮递“蚂蚁搬家”式拆细违禁品,以图避过海关X光检查,一但被截获,又可减少损失。海关因此亦有加紧截查邮包。海关发言人指,由2015年至2018年6月,共查获76宗涉及怀疑火器及弹药的案件,并已通报警方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