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鸡风波” 通讯局揭无线4年半21度违反节目广告守则
无线与通讯局连续两日为“炸鸡”广告违规处分隔空互片,无线行政总裁李宝安今日亲口称为整个行业着想,扬言会司法覆核。由何沛谦任主席的通讯局,深夜再发声明,指出无线近四年多以来,已21度违反节目广告守则,并称早在2013年已特别警告无线。李、何早在2013年就艺员及歌手合约展开争拗,最后也交到法庭仲裁,无线先赢一仗。
无线李宝安今日在传媒简报会上,亲身再作反击,批评通讯局有关植入式广告限制不能与时并进,更是背道而驰,并指近年监管机构却愈收愈紧,“外购节目都有(植入式广告),买返嚟(播放)唔会有问题,我哋制作执得咁紧,系咪外边嘅人做得、本地人唔做得?”
李宝安表明将来会在合理的情况下继续作植入式广告,并称寻求司法覆核是原则问题,“唔系为TVB,系为整个行业争取。”
无线助理总经理陈树鸿否认无线屡次挑战局方及有违规定,并指由2012年起相关投诉逐年递减,“无线是否屡次挑战,交由公众评价。”
通讯局:2013已特别警告无线
通讯局今晚深夜再再反击李宝安,指出处理每宗投诉个案,都是按特定内容及个别背景,客观及一致地审议。局方表示,由2012年至今,无线21次违反业务守则内规管电视节目中间接宣传和产品/服务赞助的相关条文,通讯局四度向无线处罚6万至15万元罚款。
局方称曾于 2013年11月对电视广播节目违反广告守则上升趋势表达关注,“并提醒当时两间持牌机构,尤其无线电视,通讯局会密切监察日后的违规情况”,“尽管通讯局已多次提醒,无线电视仍执意挑战通讯局的尺度,并再严重违反现行规定”。
李宝安、何沛谦2013年曾开火
通讯局与无线在2013年也曾开火,当年通讯局指无线与艺人所签的部头合约、一项演出合约和歌手合约条款苛刻,限制他们亮相其他电视台,属《广播条例》中禁止的反竞争行为,指示需取消限制,并判罚无线90万元,为历来最重。当年向通讯局作出投诉,正是已停播的亚洲电视。
何沛谦当时在记者会上,狠批无线滥用市场支配优势作反竞争行为,有关合约“令无线可以相当低成本囤积艺人”。
当时为无线总经理的李宝安透过无线新闻独家专访反驳何沛谦,强调若合约没有“独家”为无线演出的条款,难有意欲投入资源培养人才。
无线不服遂提司法覆核,法官裁定局方裁决使无线无法得到公平公开审讯,有违《人权法》,故判无线胜诉,局方指令无线放宽与合约艺人的限制也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