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政府强拆寮屋 老妇被控非法占用官地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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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妇声称在西贡壁屋新村已逾40年的寮屋早前倒塌,并于2014年获地政总署批准维修,惟署方指有关工程属于重建而非维修,故决定收回政府批出的“占用官地暂准证”并注销其寮屋登记编号,期后更又围封有关地段,及票控老妇非法占用土地。案件今(5月11日)于观塘法院预审,并排期于8月15日开审。
被告范华彩被票控一项不合法占用未批租土地罪,指她于去年8月28日,非法占用西贡壁屋新村。据了解,妇人现暂寄居亲友家中,屋内的私人物品亦在政府拆屋时惨遭破坏。
控方指涉案工程实属重建而非维修
控方透露涉案寮屋位于西贡壁屋新村寮屋,被告自1978年10月19日已居于上址,并获政府批出“占用官地暂准证”。2010年,寮屋的部份建筑物出现倒塌情况,被告称2014年获准进行维修工程。控方指有关工程需要得到政府批准,而且工程实属重建而非维修,故涉嫌违反“占用官地暂准证”的使用原则,因此政府可随时收回牌照。办方则指,被告现就拆卸工程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但同意无须等待司法覆核的结果。
被告早前入禀时则透露,自上世纪70年代已居于西贡壁屋新村寮屋,并于1984年政府全港寮屋人口登记中,与丈夫及6名子女获确认为占用人。惟部份建筑于2010年倒塌,并进行维修。署方则指有关工程属于重建而非维修,并注销其寮屋登记编号,期后更又围封有关地段,修葺时两度派员企图清拆相关建筑物。老妇又指署方指引不清,没有安置措施,侵犯《基本法》、《人权法》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障的居住权利,遂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署方决定。
案件编号:KTS344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