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婴尸】母涉杀婴父隐瞒婴儿出生 家徒四壁 街坊:佢哋好怪

撰文: 梁铭康 邓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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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拾荒伯伯昨(29日)在屯门友爱邨垃圾站发现女婴尸体,屯门警区重案组于案发后7小时极速于同邨拘捕一对情侣,揭发有人意外怀孕后不做产检,诞下小女婴后,以钝剪强剪脐带,摆足一晚后才弃尸。今日清晨,涉事垃圾站经已解封,继续有拾荒者出没,其中一人形容女婴之死“好阴功”。而涉事单位陈设非常简陋,地上有床垫,怀疑有人每晚需要席地而睡,单位内亦传出一股类似狗尿的气味。

屯门友爱邨发现婴尸的垃圾站今早已经解封。 (梁铭康摄)
有拾荒婆婆闻弃婴案后表示“女婴好阴功”。 (梁铭康摄)

拾荒婆婆闻弃婴案:女婴好阴功

记者今早回到屯门友爱邨发现婴尸的垃圾站,警方已解下围封的蓝色胶带,现场一片平静,间中有拾荒者走到垃圾站检取物品。其中一名在涉事垃圾站拾荒婆婆形容,昨日现场“好多警察”,才得知有弃婴案。问及会否担心日后再于垃圾站内发现尸体,婆婆直言“尸体咪由佢啰,我都唔惊”,又指涉事类型垃圾桶“无咩好执”,所以不太担心。婆婆亦指女婴“好阴功”,亦指疑凶从爱智楼“咁远都走嚟”弃婴。

涉事单位传出浓烈的尿味。

涉事高层单位,记者到访时仍有冷气及有开灯。单位内陈设非常简陋,仅有一部电视及一张梳化,亦见到地上有床垫,近门口位置只见一张床,怀疑有人每晚需要席地而睡。另外,该家庭亦养有一只狗,更不时吠叫,单位内亦传出一股类似狗尿的气味。

邻居指,涉事的妈妈相当瘦弱,该家庭入住一年左右,并指“呢家人好怪”。另一街坊指,平日见到他们一家,都没有表情。另一街坊苏太不时会在附近与疑犯情侣碰面,“日日都见”但不会打招呼,形容疑犯一家“唔出声,行就行”,又没有察觉到女疑犯有身孕。苏又指他们“无嘢做,日日朝头早、下昼买嘢”,每朝9时许都会外出用膳,又经常在附近逛街,所以估计他们领综援度日。她认为疑犯“有咗可以唔要”,亦可以有其他方法处理。

区议员:类似背景家庭有一定数量 曾接获约50家庭求助个案

涉事家庭居于爱智楼,当区区议员曾宪康指,昨日房署已派员跟进事件。曾宪康指表示,区内其实背景相似的家庭(即一对年轻情侣育有一名子女或以上,并领取综援)有一定数量,他接获约50个家庭求助个案中,亦以这类家庭比例最高,因家长因要照顾子女而无法出外工作,家境较拮据,故多寻求短期食物银行援助等。但曾宪康暂时未能确定涉事家庭有否向他或社署求助。

社会福利署回应指,涉事家庭并不是社署社工正在跟进的个案。事发后,社署的社工已即时进行了家访,确定该三名儿童获得适当的照顾。社署会继续跟进他们的福利需要。

警方将被捕女子带走调查。(赖南秋摄)

“杀婴”及“隐瞒婴儿出生”均违反《侵害人身罪条例》

案件中被捕的28岁姓陈女子及其43岁姓麦男子分别被控以“杀婴”及“隐瞒婴儿出生”罪,违反本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7及第48条。当中“隐瞒婴儿出生”罪规定任何人意图隐瞒婴儿出生的事实,而以任何方式处置其尸体,则不论该婴儿在出生之前、之时或之后死亡,该人均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两年。

2017年渣华道弃尸案 印佣被控隐瞒婴儿出生罪 入狱6个月

过往香港时有发生外籍女佣弃婴案件,而2017年11月一名33岁印佣涉嫌将一个初生女婴,连胎盘及脐带弃于北角渣华道市政大厦女厕厕格,后来警方渠管经挖掘后检获婴尸。印佣其后被捕,亦被控以一项隐瞒婴儿出生罪,及一项意图促致流产而施用毒药或其他有害物品罪,最终于2018年在东区法院被入狱6个月。

警讯有关“隐瞒婴儿出生”的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