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的危机?——重探Mouffe的基进民主政治|李柏翰
近来女性主义路线之争似乎又起了新的变化。有人觉得女性主义走到头了,无法再为政治场域提供新的想像;也有人觉得后现代思潮出现了一种回力镖效应,使得基进女性主义必须复苏,以回应“失效”的文化政治路线并对抗厌女主义的反扑。他们到底是在吵什么?在某种意义上,二十几年前穆芙(Chantal Mouffe)发表的那篇〈女性主义、公民资格与基进民主政治〉(Feminism, Citizenship and Radical Democratic Politics)回应著这些问题,今天重读仍很醒脑。
那篇文章原本收录于1992年Judith Butler和Jean Scott合编那本后结构女性主义经典《女性主义者理论化政治性》(Feminists Theorize the Political)中;后来1995年时,再被Linda Nicholson和Steven Seidman选进合辑《社会后现代主义》(Social Postmodernism)。穆芙是当代知名的政治理论家,也是后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之一,因其与拉克劳(Ernesto Laclau)合著的《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受到学界与左翼运动的高度关注。
英美世界女性主义者自1980年代末起就一直在讨论两个主题: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 与(反)本质主义((anti-)essentialism)。虽然后现代主义者经常被视为本质主义的主要批评者,但穆芙认为应该要做更进一步的区别,因为后来也有越来越多支持后现代立场的女性主义者开始捍卫某种形式的本质主义。
要参与这场辩论须先认识,后现代主义并非一套完整、统一的理论工具,而经常有人混谈后现代和后结构主义,也导致相关论辩一团浆糊。20世纪以来,一直有各种针对启蒙时代定义之理性或真理的批评涌现,但这些针对普遍主义、人本主义、理性主义的批判来自四面八方,绝不仅限于所谓的“后结构主义”——如果那些批评都能算上“后现代思潮”的产物的话,那总把后结构主义单挑出来骂实在没什么道理。
一旦我们把后现代和后结构主义分别来看,本质主义的问题就能呈现出不同面貌。这个区别,对女性主义政治而言特别重要,因为这能帮助我们不以偏概全地思考问题,而穆芙这篇文章就是想从反本质主义的批判中提炼出一种基进民主(radical democratic)的女性主义政治想像。
必须说明的是,穆芙并不认为本质主义一定就会带来保守政治,甚至很可能是进步的主张;但他也不讳言,本质主义的确可能阻碍非主流民主政治的目标。合著作者Laclau)都认为,从本质主义出发所理解的“身分/认同”(identity)不仅不符合基进多元的民主原则,也限制了重构公民资格(citizenship)的潜力。
身分认同问题与女性主义
针对本质主义的批评中,共同信仰就是要抛弃将主体范畴视为理性且透明的整体,因为那将把个人行动放置在一个整体化的想像中,而视个人为一个同一、同质的身分。穆芙梳理了几个类似的观点——不表示它们彼此之间没有矛盾,而是想提纲挈领地点出:把“身分/认同”问题视为单一问题,将误判其复杂性。
举例来说,精神分析学派就曾率先提出严厉批判。拉冈认为人格并非由透明的“单一自我”(an ego)组织而成,而是在意识及理性之外众多层次交互作用而来,因此主体的历史,就是持续认同(identification)的历史,是不断变动的。又或者伽达默尔的诠释学(hermeneutics),也曾针对理性主义范式之“主体”进行批判,他认为在意识、语言与世界之间,并不存在一种基本的统一性,而我们所能认识到的世界都在语言所及范围内建构而来的。
经常会有人批评,解构身分认同,即必须接受特定身分的偶然性与模糊性,将使女性主义政治行动崩溃。也就是说,将“女人”视为一个平滑一致的身分,必须是建立女性主义政治的前提。穆芙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若女性主义政治希望建立基进的民主政治,那么解构本质化的“女人”认同正是关键——必须看见众多相异的主从关系之间的复杂性。
任何人都可能是某关系中的被压迫者,又同时是另一关系中的压迫者,因此社会关系中的行动者(social agent)是由众多“主体位置”所构成,无法被一个封闭系统所定义。个人在每个主体位置上,都处于一个相对且偶然的关系,因此不断在确定与悬置之间摆荡。因此在讨论特定社会行动者时,只能用多元(plurality)的方式理解,取决于该行动者处于什么社会关系中,且适用何种话语所建构出的主体位置。这种“多元”并非一个个共存并置的身分(多重人格),而是一个不断重新定义、颠覆取代,而无法固定的“一个人格”。
这个理论进路对当代女性主义实践很重要。在《文化霸权和社会主义的战略》一书中,穆芙和拉克劳试图勾勒出一个基于基进多元民主的政治蓝图。他们主张,在不同权利抗争之间应该建立起一个“等同之链”(chain of equivalence),因此在女人、黑人、工人、同性恋者及其他政治诉求中创造出一个彼此等价的链接。这个概念让他们不同于其他本质主义的批评者,他们不只想关注人格“去中心化”的部分(如李欧塔),也重视各人格部分所重叠的部分。
他们两人虽然不认为各个主体位置之间存有一个先验、必然的连结,但这不代表它们之间不存在历史的、偶然的、可变的连结——即所谓的“接合”(articulation)。
在一个社会或社会群体中,论述场域上所有组成部份的“接合”过程没有绝对不变的本质或固定意义。
换句话说,在社会中,所有的意义都是透过“接合”产生,因此任何主体位置都是借由一连串接合实践转化而来,故没有任何一个社会性的身分认同是恒常的。这不代表我们不能保留诸如“劳动阶级”、“男人”、“女人”、“黑人”等指称集合主体的概念,但他们彼此间的结合只是“接合”的实践,是透过“波节点”(nodal point)而来——在论述场域中产生的暂时且稳定的意义——但那个意义绝非密接无缝的。
对女性主义来说,接受这个立场对政治行动是很重要的。若“女人”不再是一个必然且一致的范畴,那女性主义的主要问题就会变成:“女人”这个概念是如何在不同论述场域中被建构而成的?在社会关系中,性差异是如何被制造成永久有效的区别?当我们不再坚持“女人”能作为同质意义的整体时,便能轻易发现差异与平等的对立是个假命题,而社会关系中“被恒定”的性差异就也应该以不同方式对待。
公民资格与女性主义政治
大部分的时候,关心民主政治的女性主义者,不是追求能表达“女人”利益的政治主张,就是希望“女性”价值能成为新的民主政治态样。比如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一直都在为“女性”争取各式各样的权利,以使女人成为平等公民,却没有挑战自由主义模型中的公民和政治等概念。因此,他们也受到其他女性主义者质疑,认为当今对“政治”的理解是男性、阳刚的。
比如Carol Gilligan就提出“关怀伦理学”(ethics of care),反对男性、自由主义式的“正义伦理学”(ethics of justice)。关怀伦理学试图证成身为女人的经验价值,如家庭私领域中的母性、关爱和友谊,因为自由主义总将现代公民定义为公领域的、男性形象的,因而排除私领域。简言之,关怀伦理学最主要的政治目标就是建立母性思考(maternal thinking)与社会女性主义,代表人物包括Sara Ruddick和Jean Elshtain。他们认为女性主义政治应彰显私领域的重要性,以及“女人作为母亲”的角色。这里,家庭成为政治的场域,作为人类共性的起源。
“母性主义者”希望罢黜男性自由主义式的政治——以同一形象形塑他者平等的正义想像,希望以爱、亲密、共感不同成员不同需求的母性取而代之。对母性主义的批判可见于Mary Dietz的著作,他认为这个伦理原则与当代民主政治欠缺连结,而且可能会再度本质化女人的形象。此外,母亲与孩子之间亲密、排他且特定的关系是不对等的,并不符合民主原则下的“公民”,因为后者应当是集体、包容且普遍的。简单来说就是,母/孩关系可能并不适合当作公民身分的理论模型。
另一种针对自由主义式公民资格论的女性主义批判来自Carole Pateman。他的立场更接近基进女性主义(radical feminism),因此重点不在母/孩间的照护关系,而是男/女间的对抗关系。由此立论,当前的公民资格是个父权的范畴,因为何谓“公民”是依照阳刚的形象建构而成。虽然在自由民主制度中,女人也已被视为公民,但女人作为公民,被要求依男人的方式理解并实践政治,否则就被视为不理性、不懂政治。
然而这陷入了所谓的“沃斯通考夫特困境”(Wollstonecraft dilemma):若要求政治上完全平等,则必须接受父权形式的公民概念,而女人的特质、能力、活动仍被视为“难登大雅之堂”。因此Pateman在批判当代社会契约论中的父权基础后,主张公民身分及其权利应同时包含男女有别的特质,其中母职与母性是最应被彰显的,在政治中应与男人的爱国心视为同等重要的公民特质。然而, 穆芙认为,即使并列承认男/女的公民特质与重要性,还是陷入了一种“女人”的本质主义。
穆芙澄清,他也承认当代“个人/公民”的形象、范畴、权利,及其构成的普遍、同质的“公共”是一种父权律法的延伸。但他不同意的是Pateman的解决方案——并列“双重性别”的公民概念——因为这反倒会加强现代父权对女人加诸的各种限制与刻板印象,并加重公/私、感性/理性、责任/自由、自然/契约、男/女等二分句式。就结果而论,就跟上述的母性主义没有两样。
穆芙认为,现代“公民”概念的限制应该被正视并改善,但不是透过“政治化”性差异的方式,而应该重建一个与性差异完全脱钩的公民概念。而这个构想,就需要借助他上面说明的“社会关系行动者”——接合每个人多重的主体位置,而这些位置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在特定论述场域中偶然定义而来的——尽管在所有场域中,性差异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无论政治、经济、文化等),但这不代表那个要素应该被维持下去,也没有理由保留它。
穆芙并非主张,性差异的区别应该全面消失,更不认为男女平权需要一个性别中立的社会;实际上,在很多时候,性差异及相应的差别待遇仍可能合理且有效。但在政治场域中,尤其公民资格这件事上,性差异简直毫无正当性。他相信,基进多元民主需要的不是性差异为基础的公民资格(各自为政、视为同等重要),而是设想民主政治社群中的成员究竟是什么、能做且该做些什么,以取代现有的概念。
基进民主构想中的“公民”
自由主义设定的公民资格,问题不限于女人的问题,而有意促进基进多元民主政治的女性主义者,应该要注意到这点。自由主义相信“人生而自由且平等”,因而建构出普遍的公民概念,但也将公民身分化约成一种法律地位,且只及于对抗国家的个人权利。这个设想完全没考虑到权利如何行使的问题,只要公民不违法,或不干扰其他人的权利就好。因此自由主义思想家几乎不曾考虑过公共精神(public-spiritedness)、公民活动、政治参与等问题,遑论如何提升它们。
此外,现代公民实践政治的“公共领域”也未考虑到私领域中的权力关系与分配,也因此没有注意到个人自由权利在公/私领域中的分配,可能会变成社会排除(exclusion)的依据。诚然,后来有许多女性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如承认积极自由的重要性),也逐渐提升公共财、政治参与、参与能力等问题的讨论,而不限于个人的利益和欲望。然而,这个进路所指向的社群主义政治,也有其局限性和潜在危险,并忽略了其他形式被压迫者的处境。
社群主义形式的民主政治强调共善(common good)和共享道德价值的实质内容,其实并不符合现代民主所追求的多元主义原则。反之,穆芙认为当代“权利”的核心概念应该被保留,但应该要由更积极主动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社群归属感来补充——“公民”这个政治身分,是为了让所有人(for all)都能自由且平等,而非假设众人原本就自由平等;即便每个人参与的政治议题和程度不同,也对“善”有不同诠释,但都应该对更大的政治社群有贡献的机会。
换言之,公民身分不只是众多认同之一(像自由主义设想的那样),也毋须超越任何其他认同(像公民共和主义设想的那样)。相反地,公民身分应是一个连结社会行动者所有主体位置的大原则。在穆芙的构想中,公/私分际未被扬弃,而是用另一种方式理解——公/私并非完全隔离;事实上,任何主体位置的发生,都是一次“私”与“公”的交会。个人的想望、选择、决定是私人的,但其实践是公共的。在这里,“民主等同”(democratic equivalence)原则是为建构一个集体政治认同,但等同(而非平等)不等于消灭差异,而是让所有差异产生交集。
这种基进民主式的公民资格,显然跟Pateman主张的“性差异”观点不一样,也也与另一种女性主义的切入方式有别,比如试图以族群差异(group differentiated)出发,重新解读自由主义范式“公民”的Iris Marion Young。一样是批判公/私分际,但Young认为公领域的排除效果不只影响女人,也包括其他许多因族裔、种族、年龄、障碍等原因受到边缘化的族群。对他来说,核心问题在公民身分的公共范围被假定为一种普遍的“共同意志”(general will)而超越所有差异。
因此Young主张,应该“再政治化”、扩大公共生活的定义,而不是创设一个公共空间让公民“暂时抛下身分差异”只针对共同意志或共善问题进行讨论。他提议建立一个异质公共(heterogeneous public),让受到压迫或贬斥的群体的声音和观点能被有效表达、呈现。实践层次上。他认为政治毋须再假装客观,也不应透过理性抑制情感和欲望。因此Young认为哈伯马斯的沟通伦理在这里可以起到作用。
尽管Young也考虑到了其他形式的压迫,穆芙却觉得“依族群差异建立的公民身分”这个概念很有问题——那种“族群身分”或许对原住民会很有用,但拿来描述其他群体(比如女人、老人、障碍者等)似乎不太恰当,而且可能会本质化“族群”这个概念。事实上,Young的批评者认为他那套跟他自己所批判的利益团体多元主义(interest-group pluralism)相去不远,只是是哈伯马斯的版本(Young在后来的著作中有部分接受批评,但也有反对并回应穆芙的“误解”。受限于篇幅,我们就下回再谈)。
与Young不同的是,穆芙设想的基进民主“公民”是一种共同的政治身分,以接合各种社会关系、实践和制度,而Young偏好的彩虹联盟(rainbow coalition)只能视为基进民主政治的第一步。穆芙认为,那些现有相悖的政治主张,是无法靠沟通调和的,需要一个更高的政治身分,在确保民主等同的情况下,使各自的诉求变成彼此的政治目标。因此就算这些受压迫的群体,未取得一个特定、本质的族群身分,也不会影响共同的政治目标和行动。
女性主义政治与基进民主
在《性别麻烦》(Gender Trouble)里,Judith Butler问:“当作为共同基础的女性认同不再拘束女性主义政治时,会出现怎样的新政治形态?”穆芙给出的答案是:想像一种女性主义政治,企图接合对抗压迫的不同行动,为民主政治开启更多机会。而最终出现的,就是他(和Laclau)倡议的那种基进多元的民主形态。
为了适当形塑这种政治,女性主义者必须先屏除“生为女人”的本质想像。因为女性主义的目标不只是为“生为/作为女人”利益的政治行动,而是为了更广泛脉络中的各种解放主张——包括建构“女人”身分的各种话语、实践与社会关系,及其隐含的从属地位——因此,应该放弃追求一种唯一“真实”女性主义政治的企图。
若是以“对抗从属地位”为政治目标的女性主义者,会发现不只在性别上,而是所有社会关系中都有主从关系。因此需要做的是了解一个主体是如何透过不同话语,被放置在不同主体位置上,而非退回到处理单一问题(性别)。这也是为什么对本质主义的批判(及其不同形式)——人本主义、理性主义、普遍主义——不仅不会解决女性主义的民主政治动能,更是使之成为可能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