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2018年省级两会陆续召开 要关注哪些看点?
撰文: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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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今日起至本月底,全国31省份的省级两会都将密集召开。各地政府将在工作报告亮出过去一年的经济成绩单,并公布今年的经济发展目标。尤其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省级两会又适逢换届,工作报告如何规划未来5年的发展蓝图也值得期待。当然,不容忽视的亦包括换届之年的人事任免,及省监察委员会的成立。
在省两会之中,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要议题,各地如何进一步对接和落实国家战略;民生方面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尤其是国家主席习近平极其看重的扶贫政策等,都是舆论关注各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切入点。
与常规年份的省级两会相比,2018年作为换届之年,省级地方两会将完成省级人大、政府、政协的换届,人事议题无疑备受关注。今年省级两会,将产生新一届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省级政协领导班子及各省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各省份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除此之外,不少省份还将选举出省级监察委主任。去年10月末,十九大结束不久,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指出,在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国各地推开改革试点。
自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以来,多省份陆续公布省市县三级监察委的组建时间表,如广东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将在今年2月1日前挂牌成立。
有关监察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委员的选举方法,中纪委网站去年12月指出,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