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禁闭营不切实际 难解假难民问题
撰文: 郑承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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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士建议效法当年港英政府处理越南难民潮而兴建难民营的同时,有否考虑到公务员、警察、惩教人员的人手压力及相关医疗的安排?
日前,粤港执法部门捣破一个跨境走私“人蛇”集团,百多人被捕,当中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更被控一项管有危险药物罪。案件提堂时,控方反对保释,并向法庭指出被告涉及的集团,过去数月先后协助400名南亚裔人偷渡到香港,可见跨境人蛇问题严重。
政客提建禁闭营 考虑不全面
近日有政客认为,若能在香港境外兴建禁闭营,收容酷刑声请的人士,让他们等候甄别,便会对假难民构成一定阻吓力。
然而,当相关人士提出要效法当年港英政府,处理越南难民潮而兴建难民营的做法,有否考虑到公务员、警察、惩教人员的人手压力及相关医疗的安排?
难民营开支大 昔年一刀切取消
当年政府为了管理难民营及相关工作,于1988年11月首度开设难民事务统筹专员,于1989年6月开设首席助理保安司(越南事务)的职位,惩教署亦首度开设惩教署助理署长(越南船民事务)的职位,入境处亦要开设人民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越南难民)的职位,还未计中层管理及前线人员,花费巨大。加上禁闭式难民营内可能发生的罪案,及罪案所衍生的社会成本,兴建难民营实在劳民伤财,旧桥新用亦远水不能救近火。
此外,当年为了解除长期管理难民营的问题,特区政府最后决定,向越南难民发放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容许他们在取得身份证1年后申请综援及公屋,让他们投身社会、融入香港,成为遵纪守法的香港公民,这个是当年解决越南难民及管理难民营问题唯一一刀切的做法。虽然当时的综援开支,每年因此增加5000万港元,但亦只相当于每年管理难民营费用的一半,因此从经济角度考虑,当年的决定已经是最理想的解决办法。
要解决假难民问题应该寻找新思维,并非再提兴建封闭式难民营,重复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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