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偷拍】警长涉偷拍低胸女报案人 大状:或犯刑事罪行

撰文: 黄伟民 洪琦琦 郭倩雯
出版:更新:

昨日一张黑色低胸背心女在警署报案的相片于网上流传,令人震怒。令人哗然的,非女子美貌,或魔鬼身材,而是拍摄地方是尖沙咀警署报案室,有传拍摄者为当日一名履行助理值日官职责的警长。有大律师表示,拍摄的警长可能已干犯“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如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两年。警方昨已找到偷拍的警察,他涉在当值期间,做出违反警方指引的事情,将面对纪律程序,有可能被书面警告,一段时间内也升职无望。据了解,报案人为一名内地女游客,因内地银行的信用卡在港签账时有问题,故昨日(1日)到尖沙嘴警署查询。

尖沙嘴警署昨日的助理值日官涉嫌偷拍女报案人一事,有警方高层知悉后震怒。(资料图片)

事件发生于昨日(8月1日),一名女报案人到尖沙咀警署报案室报案,只见女子身穿黑色低胸背心,坐在报案室柜台前,正面向著一名报案室警员,该名警员坐著专心在电脑上记录案件。由于照片角度向著报案室外,估计拍摄者位于报案室柜台后,是警署内部人员。警方消息证实,偷拍者为一名巡逻小队警长,路过报案室时偷拍再传给同事。记者今日到涉事报案室视察,发现报案室内张贴不准拍摄的标示,清楚列明不可使用相机,摄录机或手机拍摄。今日的当更牌上,值日官一栏没有填上姓名。

报案室内的编制为,由当更的军装警员于报案室柜台执勤,为报案人填写资料,或将报案资料输入电脑备案。报案室主管称为值日官,由一名警署警长或警长担任,会在报案室柜台后,工作为监督警员或为他们提供适切的协助。有少女称不清楚报案室偷拍事件,当她从记者口中得悉事件感到很惊讶,直言“好惊好惊”。

据了解,涉事的女事主为一名内地女游客,当日她因为内地银行的信用卡在港签账时,账目有问题,故到尖沙嘴警署查询,由于不牵涉刑事成分,女子后来表示将自行联络内地银行后便离去。

法政汇思召集人蔡骐指出,当事人如因相片外泄受到心理损害或困扰,可考虑想私隐专员公署投诉,向警务处追讨民事索偿。(资料图片)

本身是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警署报案室内“不准拍摄”的标示不具法律效力,只是警务处订下使用报案室的条件。女事主若要追讨责任,可选择以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罪名报警,法官会对该拍摄行为是否客观地令一个人受惊或感到不安做出裁决,最高刑法为监禁两年。

法政汇思召集人、大律师蔡骐指出,由于照片可清晰辨认到当事人的模样,而警员在未得到当事人同意就公布发放照片,涉案警员除了干犯警队内部守则,需要接受警方内部调查或处分,亦可能干犯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6条(2)。当事人如因相片外泄受到心理损害或困扰,可考虑想私隐专员公署投诉,向警务处追讨民事索偿。

对于有警员于报案室偷拍一事,少女直言“好惊好惊”。(黄伟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