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再婚?“前夫”离婚2天急娶女友 大伯傻眼踢爆1事 人妻怒告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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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2天即娶新欢,正常人都会怀疑是早有预谋!台湾基隆1名人妻提出诉讼,称在丈夫的逼迫下签署离婚协议书,岂料“离婚”仅2天,前夫就与女友登记结婚,事后大伯主动向她表示没有担任2人的离婚证人,而且没有在离婚协议书签名,故人妻相信自己与丈夫的婚姻仍然有效。人妻怒斥丈夫明显是想展开婚外情,怒告对方索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法官经审理后,判处男方需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

人夫多次向妻子表达离婚念头,甚至逼迫妻子签署离婚协议书。(示意图/gettyimages)

人夫持离婚协议书迫妻子签名

据了解,涉事夫妻于2016年结婚,育有1名孩子,人夫于2021年多次向妻子表达离婚念头,直至翌年3月,人夫手持离婚协议书到人妻的工作室,该张离婚协议书的证人栏位已有另外2人签署,其中1人正是人夫胞兄,即人妻的大伯。人妻表示受到丈夫逼迫,唯有签署离婚协议书,继而和对方前往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仅2天后,男方就与女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示意图/gettyimages)

人夫向他人发讯息预告离婚

女事主事后得知“离婚”仅2天,前夫就与女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后大伯主动向她表示,不但没有同意担任其离婚证人,而且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女事主更发现丈夫在“离婚”前,曾透过LINE向其他人传送讯息,表示“我(丈夫)礼拜五要跟你嫂嫂(女事主)办(离婚)登记…我先想办法跟我女友,还有她的家人说明状况”。

法官裁定人夫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示意图/gettyimages)

人妻称与丈夫婚姻仍具法律效力

女事主坚信自己和丈夫婚姻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丈夫却和其他人展开婚外情,于是告上法庭,向丈夫索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同时希望证实其妻子身份,以及丈夫和女友的婚姻无效。丈夫接获法院通知,却未有到庭辩护,而且没有呈上相关法律文件。

案件在基隆地院审理,法官认为人夫称呼小三为“女友”,明显超出一般交友关系,严重损害人妻的配偶权,考虑到双方身份和受害程度等因素,裁定人夫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